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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举报投诉年底频发,欠薪保障金却至今未启用
欠薪举报投诉年底频发,欠薪保障金却至今未启用(1)
▲跳楼讨薪(资料图片)
台海网12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张惠玲/文 张伟华/图)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漳州市欠薪举报投诉事件就有1000多起,已处理近1000起,涉及人数8000多人。而在这些欠薪事件中,从涉及人数及欠薪款额看,建筑行业占了九成以上。
到底是何因导致这种欠薪事件频频上演?为民工所设立的外地建筑企业保证金及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在解决民工欠薪中是否起到了作用?昨日,导报记者走访相关部门,试图一一剖析个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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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拿不到工资,女儿就吃不上奶粉” 江苏徐州的小伙子王登科,今年21岁,今年10月,来到漳州龙文区某建筑工地打工,跟老板说好包月6000元,小王很满意。他心里想着,家里老婆和6个月大的女儿,吃穿不用愁了。可直到12月25日,小王做了两个多月,仍然没拿到一分钱。他找龙文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因为没签劳动合同,他提供不了工资清单,被要求到企业负责人那边盖章证明其被欠薪。可他找老板,老板要么说没钱,要么不接电话。不能盖章证明,他就拿不到工资。
“我拿不到工资,我女儿就吃不上奶粉,要是有更好的办法,也不会选择爬塔吊讨薪。”昨日,王登科语气颇为无奈,他家还有两名老人,妻子没有工作,女儿还在吃奶粉,每月都等着他寄生活费回家。
于是,他情绪一激动,和工友一起爬上了30多米高的塔吊,目的是逼老板现身。昨日,经相关部门和其老板协商,小王和工友拿到了3000元工资,而12月份的工资,将于下个月领取。
“我靠力气干活,经常有活就干,没签劳动合同,就处于有理没证据的维权尴尬中。”小王说,以后再找工作的话,一定要先签劳动合同。
原因:层层转包是症结所在
“欠薪事件中,建筑行业占了九成以上。”昨日,漳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语道出“玄机”:建筑行业管理非常混乱,经常层层转包,以包代管,这是症结所在。
有关负责人指出,建筑领域管理混乱,建筑施工单位往往没有直接招工、直接管理,在建筑施工单位和工人之间往往介入了多层包工头。虽然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自然人或组织,但是在建筑市场上这种“包工制”早已是普遍现象,并采取“以包代管”的形式,造成管理上的缺失。
另一重要原因是,由于建筑领域的层层转包,给执法部门的工作也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一旦出现投诉,不是简单的找施工单位就可以,而需要经过多层的认可,这也使得执法过程更加复杂。值得一提的是,常出现很多施工单位是外地的,一旦起诉到法院,还需跟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法院等部门进行处理,执行难度也就更大。
除此之外,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也是欠薪事件多发的一大原因。其实当欠薪发生时,农民工也可以有多种维权方式:向直接监管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起法律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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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欠薪保障金、工资保证金形同虚设? 小王还算幸运,因为最终老板现身了,可如果老板跑路了,或者企业倒闭了,农民工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云龙介绍,2010年,漳州市出台了《漳州市欠薪应急保障金实施办法》,用于解决被欠薪职工临时生活困难以及因企业欠薪可能引发或已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市级欠薪应急保障金储备标准应不低于200万元,县(市、区)欠薪应急保障金储备标准应不低于100万元。
漳州市住建局建工科黄姓工作人员表示,2009年根据省里规定,外来建筑企业进漳州时,项目造价在1000万以下的,必须缴纳项目造价的2.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造价1000万以上的,则须缴交50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但无论是欠薪应急保障金还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今都未启用过。原因何在?
“要启动这‘两金’,需要满足欠薪证据充分,且拖欠数额要得到劳资双方认可,须经人社局和住建局两个部门联合认定等。”该工作人员说。
另一有关负责人也透露,在欠薪案件实践处理中,拖欠数额基本上很难得到劳资双方的认可,使得这些措施缺乏操作性,“况且,有的项目拖欠的工资就达几百万,现在的保障金、保证金数额其实只是杯水车薪”。
目前,全省大部分城市都未启用欠薪应急保障金,毕竟目前还坚持“谁欠薪谁还债”的原则,如果政府启用这部分资金,到时找企业讨不回来,那这块资金的缺口会越来越大,谁来承担呢?
而劳动监察部门另一负责人解释,此前的欠薪事件还未达到启用保障(证)金的程度。
呼吁:理性讨薪,部门应该多合作
“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彻底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度建设才是根本保证。”龙文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指出,对于建筑领域层层转包的现象要加以整顿,坚决遏止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自然人或组织,要求企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要按月发放工资。
该负责人指出,农民工书读得少,不懂得如何维权,要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当然,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也要进行严惩,毕竟妨碍了公共秩序,但同时也要帮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这是一个大问题,也是综合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调合作,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维护农民工权益。”该负责人说。
龙文公安分局办公室副主任许警官表示,年底讨薪的很多,工人讨薪要注意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而警方也会尽量引导他们,并且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许警官也呼吁广大农民工朋友,要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切勿采取一切过激的行为来解决矛盾纠纷,以免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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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跳楼讨薪
2012年12月6日,在漳浦县一工地,有五六十名工人围堵公司大楼讨薪,其中两名男子爬到大楼楼顶,坐在防护栏上高声喊叫:“没良心的包工头,还我血汗钱,不然我就跳下去。”这两名男子情绪激动,引来附近工人和群众围观,影响了企业正常施工和辖区稳定。
爬塔吊讨薪
2012年12月18日,在漳州市龙文区某小区建设工地,一名男子讨薪未果,爬上塔吊扬言要跳下。事件长达4小时,最终该男子因扰乱单位生产秩序,被行政拘留10天。
跳河讨薪
2012年11月7日,一名40多岁的男子在漳州锦江大桥欲跳桥,引得众人围观。民警上前劝阻,男子不肯下来。直到半个多小时后,一名抱着孩子的妇女,拿着一张纸条来到现场,并跟攀在吊索上的男子说,要他下来看纸条。围观的市民周女士看到了上面的内容:“承诺在元月6日,会把15万欠款打到账户上。”
责任编辑:明小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2-12-28/1001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