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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约见房妹举报人 郑州书记表态一查到底
专案组约见房妹举报人 郑州书记表态一查到底(1)
台海网1月9日讯 据郑州晚报报道,为更好地收集举报线索,尽快查清翟振锋违纪违法事实,经多方联系,1月8日,郑州市“翟振锋专案组”见到了郑州“房妹”事件相关举报人。
对郑州市反腐败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并请其相信该案将依纪依法一查到底,不管涉及谁,决不袒护姑息,只要存在违法行为,都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坚定维护举报人的隐私和正当权利,希望举报人与专案组密切保持联系,欢迎举报人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正当有效途径随时向专案组提供真实有价值的线索。
相关举报人向专案组提供了所掌握的与翟案相关的信息和材料,并表示今后随时与专案组直线沟通,以促进案件尽早查结。
2012年12月26日,郑州“房妹”事件见诸网络。第二天,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立即指示市房管部门迅速落实网上信息。12月27日,吴天君又指示二七区相关部门予以查处。12月28日,郑州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郭锝昌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哲,副市长张建慧,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为副组长,检察、公安、房管、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案组,立即根据媒体曝光相关线索进行调查。
根据专案组几天来从外围初步掌握的材料,2013年1月4日,郑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翟振锋刑事拘留。
1月7日晚,吴天君再次听取专案组汇报,并指示尽快查处。1月8日凌晨,吴天君要求专案组,此案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1月8日上午10时,专案组与报料举报人见面沟通,并约定下午3时再次见面。专案组负责同志与相关报料人见面后进行了长时间而有效的沟通,双方达成了相互信任,建立起了互联直线通道。
根据案件进展及报料人的要求,专案组将适时向社会披露案件进展。
专案组约见房妹举报人 郑州书记表态一查到底(2)
新京报今日报道截图
爆料人称,2007年前后,“房妹”父亲翟振峰因投资某大型工程而挪用数千万公款。此事被房管局当时在职员工举报后,郑州市纪委和检察机关曾立案调查,但最终没有公开调查结果,翟也未受到影响,继续担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到2010年9月。
一位当时在二七区房政府工作的公务员称,2007年二七区许多公务员都听到过“翟局出事了”的消息。当时她听说的是,翟振峰因挪用公款二七区某街道的拆迁款3000余万元,被纪委和检察院调查。但翟解释称挪用公款是因为自己上当受骗,钱被骗走,随后就将钱补上。翟也因“补住窟窿”而未受到处罚。
记者向当时在二七区担任领导的某干部核实,该领导称,他知道翟挪用公款一事,此事是郑州市纪委调查的,“已经处理过了”。
专案组约见房妹举报人 郑州书记表态一查到底(3)
翟振峰是否挪用公款,挪用公款后是否受到党纪或者刑事处罚?记者向郑州市检察院负责宣传的王处长求证,王称,目前由郑州市委宣传部接受媒体询问,她不便回答。
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新军称,他不了解这一情况。在向专案组了解情况后,他转达了专案组的回复:专案组目前正在集中精力查办翟振峰案件,办案中发现任何包庇袒护行为,都会依法严肃处理。
律师说法
挪用公款后还钱仍追刑责
挪用公款后还钱,这是否触犯法律?律师周泽说,挪用大额公款给自己使用的行为一旦发生,即构成挪用公款罪,与是否还款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应追究其刑责。
周泽称,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按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责任编辑:onlyy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xnews/cnnews/sh/2013-01-09/1008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