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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包夫妻反目成仇 老婆砍死丈夫切睾丸分尸焚尸

因为一个包夫妻反目成仇 老婆砍死丈夫切睾丸分尸焚尸(1)


  台海网1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周赞马 王敏重/文 刘奎宁/图) 买,还是不买?就因为一个包,原本感情不错的夫妻反目成仇,最终酿成一场命案。

  吵架后,老婆拿起斧头狠砍丈夫的头,然后,她还拿刀切下他的两个睾丸,再分尸带到家附近的垃圾池焚烧。

  昨天,砍夫并焚尸的王海燕被厦门中院执行死刑。如今,这个家只剩下一个5岁的女儿孤单在世了。

老婆舍不得花钱买包

  民警破门而入时,王海燕正要用她分尸的那把菜刀砍自己的头。

  “我当时就想一死了事。”王海燕说,这场悲剧的导火线是“买包”。

  他们夫妻二人都在集美的工厂打工。王海燕今年31岁,在服装厂上班,而她的老公小余年龄比她大几岁,在一家工厂当司机,开水泥搅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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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3日上午10点左右,王海燕与老公一起去参加老乡的过年聚会,地点就在集美一位老乡家里。当天参加聚会的有十几对老乡夫妻。

  当天,不少人喝了酒,老乡们都很开心。据一位老乡说,聚会时他们夫妻还有说有笑的,没有发现小余和王海燕有什么异常。

  不过,没等到聚会结束,他们夫妻二人就先离场了。他们对老乡说,要一起去灌口大街上给小余买衣服和包。

  据王海燕自己说,给小余买了衣服后,小余又要买包,但是,她不舍得花这个钱,就对小余说“该省要省”。为此,小余就不高兴,不听她的话偏要买。

一句气话误被当真话?

  回到暂住处后,二人就开始看电视,在看电视的过程中,夫妻二人又争吵起来。这一次争吵,提到了“女人”。

  “他当时说他在外面已经有女人了,而且发生了性关系。听他这么一说,我肺都气炸了。”王海燕说,这种事让她“忍无可忍”。平时老公说她傻,叫她滚,她都不在乎,但是,她绝对不能容忍他在外面有女人。

  因此,她受了刺激后,就像疯了一样,冲到厨房,拿起斧头,又冲回房间,狠狠地朝小余的头上砍,刚开始,小余用手挡了一下,但是,没有挡到斧子。随后,王海燕就接连砍了好几斧头,直到砍死老公为止。

  但是,小余的哥哥说,小余平时非常老实,他和女人说话都脸红,绝对不会在外面养女人。因此,要说在外有女人,那肯定是误会或者气话。

  小余哥哥还说,弟弟平时与弟媳夫妻感情还可以,没有大的矛盾。而且,他性格温和,为人友善,和同事、家人、朋友关系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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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后切睾丸还焚尸

  但是,吵架时王海燕陷入愤怒当中,她根本没有去考虑老公所说的 “女人”是真是假,直接砍死了丈夫。

  砍杀后,她又把丈夫穿的衣裤脱下来,用菜刀把他的两个睾丸切下来,然后,开始在房间的床上进行分尸。分尸后,她又将自己老公的上半身尸块分两次提到村口大路边,扔进垃圾池里。

  将尸体扔在垃圾池,早晚会被人发现的,于是,王海燕又想到了焚尸。她回家拿了两个大的塑料瓶,去灌口市场旁边的一个加油站买了两瓶汽油。

  之后,她带着汽油回到垃圾池,将汽油泼在尸块和物品上进行焚烧。焚尸时,王海燕还不小心烧伤了自己的手。

  不过,腿骨无法焚烧。因此,第二天天亮以后,王海燕又把老公的两条腿等剩余的尸块用红色环保袋装好,乘坐出租车到SM广场附近下车,扔到岛内的一个垃圾堆里。

  但是,焚烧并不能毁尸灭迹,这起凶杀案还是被人发现了。案发后第二天,王海燕就在集美灌口的租住处被警方抓获。随后,警方在对垃圾堆进行勘查时,发现一具有烧灼和烟熏痕迹的人体上半身尸块。

手段太残忍被判死刑

  王海燕落网后,检察机关对她提起了公诉,检察官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过,在法庭上,王海燕对自己的杀人焚尸行为进行了辩解。王海燕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不能排除王海燕正当防卫的可能性。

  但是,法官没有采纳王海燕的辩解。法官说,王海燕归案后就供认了砍杀老公并分尸焚尸的事实,这一供述也得到了众多证据和证人的证实,还有法医鉴定结论、监控录像等作为佐证,足以认定王海燕杀人的事实。

  法官认为,王海燕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在遭公安机关抓捕时又企图自杀,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应予严惩。因此,判处她死刑。

  昨天,受最高院委托,厦门中院对王海燕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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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听说丈夫出轨后"疯"了 用斧头将其砍死被判死刑

  大年初一砍死丈夫,昨日被执行死刑

  冲动

  冲动是魔鬼。大年初一,夫妻因买衣服吵架,回到家,丈夫说自己外面有了女人,并发生了性关系。妻子听后十分愤怒,用斧头砍死了丈夫并肢解。第二天,警察抓住她时想自杀被制止,称自己很后悔。唉,这又是何苦呢?

  台海网1月31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大年初一,和丈夫起争执。女子竟残忍地用斧头向丈夫头上砍去,直至将其砍死。这样还觉得不解恨,女子又将老公进行肢解。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昨天上午,该女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起因:丈夫外面有了女人

  王某是湖北人,她和丈夫余某一起在厦门灌口打工,两人租住在灌口镇李林村。

  在朋友的眼中,他们两夫妻并没有什么异常,虽然偶尔也会吵架,但是总体感情还不错。不过王某性格比较内向,言语较少,相反余某却很随和,人缘也很好。

  2011年的春节,夫妻俩都没有回老家。2月3日,也就是大年初一,夫妻俩和老乡、工友们聚在一起过年。当天下午,王某拉着老公一起去灌口大街上买东西。

  王某没有给自己买衣服,而是给老公买了一套新衣服。不过余某说,他还想要一个包,王某有些不太愿意了。“我们还是省一点吧,不要买包了。”但是余某很不高兴,一定要买。夫妻俩因为此事吵了一架。

  之后,夫妻俩回到了住处。王某正在看电视,但是两人又为了抢一张银行卡而吵了起来。余某躺在床上,脸朝着墙,他说,“我在外面已经有了个女人,而且发生了性关系。”王某听到这话,气炸了。“平时你可以说我傻,可以打我,骂我。但是你不可以在外面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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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妻子用斧头砍死丈夫

  王某十分气愤,她像疯了一样跑到厨房切菜板旁拿了斧头,狠狠地朝余某头上砍去。开始余某用手挡了一下,但没有挡住斧子,王某就接连砍了好几斧头,直到他死为止。

  余某死后,王某并没有停止疯狂的行为。王某将余某穿的外衣和牛仔裤脱下来,里面的内衣用剪刀剪破,然后在房间的床上进行分尸。之后,王某将余某的上半身尸块提到中仑社村口大路边扔在垃圾池里。其余的尸块王某进行了焚烧,在焚烧的过程中,她还把自己给烧伤了。

  结果:被警察抓住时想自杀

  2011年2月4日早上9时35分许,市民张女士从家里出来,要将垃圾往灌口镇李林村中仑水利站大门口外的垃圾池倒时,见垃圾池有一尸块便到派出所报警。当天,王某被民警抓获。

  作案后,王某也很后悔,她深知自己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她没有将作案时用的斧头扔掉,而是放在家里。“如果公安来了,我就自杀,一了百了。”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家庭琐事与被害人余某发生争吵,竟采取持斧头连续砍击头部的手段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王某在杀害余某后,又肢解尸体并抛弃,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为逃避侦查及罪责,被告人王某购买汽油焚尸并将尸体分两处抛弃,清洗作案现场、作案工具,在遭公安机关抓捕时企图自杀,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判处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3-01-31/1018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