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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游海底世界从楼梯跌落致骨折 景点赔付28000元

  台海网2月6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通过与驻岛法庭、司法所、社区合作开展“ 诉调一站式”的诉前调解模式,鼓浪屿工商所日前对一起老人游览海底世界不慎摔伤的消费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消费者刘先生获赔人民币28000元。

  2011年11月24日,刘先生的父亲来厦度假,一家人到鼓浪屿海底世界游览。游览期间,行至海洋馆圆柱缸至海底隧道楼梯口的一个拍照点时,由于人多拥挤且灯光昏暗,现场又没有工作人员引导,老人不慎从楼梯上跌落,摔成全身两处骨折,光医疗费就花了1万元。

  事发后,刘先生请人做了临床司法鉴定,鉴定父亲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拿着这份鉴定书,刘先生找到海底世界经营方,要求对方提供有关部门的安全检验证明,但遭到拒绝。

  面对刘先生的投诉,厦门海底世界有关负责人称,老人摔伤的地点有三个提醒游客注意安全的标识,且标识明显,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事发时客流量不大,且地上没有水渍或油渍;老人游览中,家人全程陪同;事发后,海底世界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陪同老人去医院。根据民法通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们认为,海底世界没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所谓场馆安全检验合格的证明。

  就在刘先生因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准备就这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鼓浪屿工商所启动了与法院、司法所和社区合作建立的“诉调对接联动”诉前调解机制,通过由工商、司法所、法庭、社区等相关部门组建的“鼓浪屿旅游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这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展开了诉前调解。经过多次调解,昨日,厦门海底世界与刘先生达成协议:由海底世界向刘先生赔付28000元精神抚慰金,并通过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了该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3-02-06/1022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