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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加成3月起实施 西医专家诊察费将提高至32元

  调价

  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联合发出通知,对公立医院诊察费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将取消挂号费,调整西医诊察费和中医辨证论治费。其中,诊察费调整至13元、18元、22元,住院诊察费调整为30元、20元、10元,而西医专家诊察费将提高至32元。

  台海网2月24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报道  3月1日起,厦门11家公立医院就要开始实施药品零加成了,与此同时,诊察费也将提高,以补偿减掉的药品加成费,其中,西医专家诊察费将提高到32元。今日上午,厦门市卫生局还将召开专项会谈,邀请各家医院代表和市民代表对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座谈。

  据悉,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联合发出通知,对公立医院诊察费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厦门将现行的挂号费、诊察费和药品加成统一整合为“西医诊察费”,中医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开展中医辨证论治的执行“中医辨证论治费”。

  此前患者在三级医院看门诊,采用“挂号费+诊察费”模式,其中,普通门诊挂号费1元,副主任医师挂号费6元,主任医师挂号费10元,诊察费统一为5元。也就是说,看不同门诊,患者需要分别支付6元、11元、15元。实行医药分开后,挂号费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13元、18元、22元门诊诊察费。

  除了常见的三种收费标准以外,此前患者在各医院就医,还可以挂到专家号,挂号费15元,诊察费10元,即市民挂专家号需要付25元。3月1日起,合并后的专家门诊诊察费调整为32元。

  “以前主任医师有时出主任号,有时出专家号,规定不明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调整后,对专家门诊的专家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专家指由国务院授予“国医大师”以及具有院士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津贴的医生。此外住院诊察费从过去的6元、5元和4元分别调整为30元、20元和10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3-02-24/1027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