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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精神病发将5岁儿子砍死 被强制医疗
南海首例强制医疗案件6日开庭
台海网3月10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 记者郑诚,通讯员列展、卢柱平:男子精神病发,竟将其5岁儿子杀死。3月6日上午,该案在南海法院开庭。据悉,这是南海法院审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去年11月24日,在南海区丹灶镇南丰琼林阁酒楼宿舍内,年仅五周岁的小标被回家的母亲发现正躺在血泊里。后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小标符合锐器多次砍切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警方很快查明,凶手就是小标的父亲戴某。戴某是罗定人,当天他持一把菜刀砍小标前额部、右肩部、右大腿中段前侧等部位数刀后,离开宿舍。不久后,小标母亲黄某回到宿舍,见状后立即将小标送至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抢救,可惜小标经抢救无效死亡。
戴某妻子反映,她与戴某于2005年经人介绍认识,06年结婚,07年生子。婚前看到他有吃药,但是生小孩之前也没觉得他太异常。生完小孩后,她发现戴某会自言自语自己笑,经常失眠,精神有点不正常。2011年之后戴某的各种不正常表现变得更严重,病症严重时就是看上去感觉要打人。
11月26日,南海警方委托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戴某进行精神病鉴定。今年1月8日,该所作出鉴定意见书,诊断为:戴某患精神分裂症,并评定称案发时戴某无刑事责任能力。
经审查,南海检察院认为,涉案精神病人、戴某实施了故意伤害(杀人)行为,鉴于其在案发时无刑事行为能力,而其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依法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南海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专门设立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程序规定,一方面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侵害;另一方面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处置,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不受非法侵害。同时,为了避免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或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事件再次发生,检察院呼吁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类宣传来消除人们歧视精神病人的观念,让更多的人对这一特殊人群加以关心和帮助,进一步健全对精神病人的公益救助制度,防止悲剧重演。
责任编辑:明小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xnews/cnnews/sh/2013-03-10/1034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