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漳州新闻 民警执行公务不得在企业用餐
民警执行公务不得在企业用餐
台海网3月20日讯 (通讯员 许彧 海峡导报记者 廖珍妹)坚决杜绝到企业索、拿、卡、要等行为,民警到企业执行公务,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允许在企业用餐……近日,漳州龙文公安分局开展 “平安商圈”创建活动,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实施一系列新举措。
其中,坚决禁止到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坚决杜绝一切随意到企业检查、搜查等行为;坚决杜绝到企业索、拿、卡、要等行为。同时规定民警到企业执行公务,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允许在企业用餐,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责任编辑:顾婧凌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3-03-20/1039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