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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交通部门前负责人郭瑶琪涉受贿 更二审被判8年
台交通部门前负责人郭瑶琪涉受贿,更二审仍判8年。(图片来自台媒)
台海网3月2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交通部门前负责人郭瑶琪被控5年前利用台北车站商场出租标案,受贿2万美元。法院更一审认定,她收钱后两度指示台湾铁路部门重办招标说明会事实确凿,改判8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郭瑶琪上诉后,更二审维持判决。全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许巧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3-03-28/1044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