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天下国内聚焦 广东坟爷举报人被刑拘引质疑:为何隔6年才查
广东坟爷举报人被刑拘引质疑:为何隔6年才查
台海网4月2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 “坟爷”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引来不少质疑声。昨日,记者综合采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林键国的辩护律师多方说法,对网友关注的焦点进行探讨。
疑问1
侦办主体为何是公安而非检察?
有网友提出疑问:林键国所涉罪名属于村干部任职期间的公务行为,为何不是由检察机关侦办,而是公安机关侦办?
汕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务侵占罪不同于贪污罪,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该类案件由检察机关侦办;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该类案件由公安机关侦办。
如何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原陆丰潭西镇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广东省检察机关一办案人员对记者表示,国家工作人员的最低级别为镇政府的少数干部,如镇长书记等;村委是自治组织,其成员也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村支书、村长等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如果要以职务侵占罪来查处林键国,就应该由公安机关办案。
赵绍华则认为:关于村干部的职务犯罪,既有可能是职务侵占罪也有可能是贪污罪,具体要视所涉职务内容是否代为行使国家机关职能而定。从目前公布的三个款项来看,“一事一议”费用属于职务犯罪范畴,而“生态林补助款”和“老区修路专项资金”应属于贪污罪范畴。
疑问2
为何时隔6年突然立案调查举报人?
上月29日中午,省政协常委孟浩通过微博发出质疑:“早不查,晚不查,偏偏这时把人抓。叫人难免不生疑,此刻查人为了啥?”这一观点道出了许多网友心中的困惑。不少网友质疑,调查时间如此微妙,是否有打击报复嫌疑?
昨日,汕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安机关是在接到潭东村委会报案之后,依法依规采取行动的,并非打击报复。
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办案人员表示,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同时被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坟爷”被举报了,他不服气要报复举报人,手中可能掌握了对方的把柄,就通知别人举报林;有人举报线索,公安查实就能立案。这种情况,尤其是在双方有利益冲突,且彼此都不是“干净干事”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林键国的辩护律师赵绍华认为,公安机关于3月27日立案调查林键国于2005年-2007年任村干部期间的职务侵占行为,已经超出了追诉期。
赵绍华介绍,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结合广东省相关规定,林键国所涉嫌的职务侵占罪,如果涉及金额在40万元以下,追诉期限不会超出5年。“根据我所掌握的资料,林键国被查的金额并没有超过40万元,那么应该已经是超期追诉,依照法律建议撤销立案。”
此外,赵绍华告诉记者,从林键国任村干部期间的账本来看,总账的收支是能够持平的。
南方日报记者 戎飞腾 洪奕宜
“坟爷”首度开腔承认有违规行为
南方日报讯(记者/戎飞腾) 身陷“坟爷”事件近半个月,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始终拒绝接受媒体采访。前晚,林耀昌首度开腔。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林耀昌承认在建设、经营安福公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目前,涉事墓园已被勒令停业整改。
“接受政府查处”
此前,南方日报在报道该事件过程中曾多次通过短信、电话接触林耀昌未果。
前晚,记者再次尝试联系林耀昌时得到了回应。林耀昌承认,自己在经营安福公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用地程序上,在国土部门还没明确土地使用属性、相关手续未办妥的情况下,便进行了墓园建设、经营活动;出售范围上,由于临近乡镇只有安福公墓一所公益性墓园,存在大量的外镇求购需求,遂进行了超范围经营;墓穴面积上,确实存在一批5—8平方米的墓位。
林耀昌称,自己作为一名商人,这些违规行为,有的是受成本压力驱动,有的是在对公益性墓园相关规定不够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的。“不管如何,政府查出我有违规,对我怎么查处,我都接受。”其表示,目前墓园已被陆丰市政府勒令停业整改。
此外,按照省民政厅的整改意见,违规招商的安福墓园必须收归政府所有。林耀昌表示,当初自己并不知道公益性墓园不允许民间投资。“现在投也投了,如果能退回成本,政府要收回墓园,我也能接受”。
尚难断定“坟爷”是否触刑
近日,“坟爷”事件的实名举报人林键国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刑拘。部分网友质疑“为何被举报人没被刑拘,举报人反倒被刑拘”?
昨日,记者就“‘坟爷’的违规行为是否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咨询了林键国的辩护律师赵绍华。
赵绍华表示,虽然自己是“林键国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一案的被告辩护律师,但对于“坟爷”的处罚应该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从目前的调查结果,确实还不能武断下结论。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天可也表示,根据我国现有刑法条文和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很难认定林耀昌构成刑事犯罪。
陆丰市政府方面,关于安福公墓的调查处理情况,至今还没公布结果。此前,陆丰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曾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未有相关部门将案件移送至该局经侦大队。
责任编辑:明小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xnews/cnnews/sh/2013-04-02/1046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