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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为民办50件实事 涉及14大类
台海网4月1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市委、市政府日前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为民办50件实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合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认真抓紧实施,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每年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并实施一批群众最急最需的实事项目。2012年实施的50件实事,年度计划总投资55.8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72.1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的129.2%。
我市于去年11月开始面向全市征集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共收到群众建议700多件。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了14大类50件具有全局性、代表性、受益面比较广的办实事项目,涉及就业、就学、社保和医、食、住、行等各方面,计划完成投资超80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额增长11%。
50件为民办实事一览
【惠民亮点】
●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推动厦门医保全省同城结算
●扩建新轮渡码头及配套工程
●加快建设厦门火车北站快速通道工程
●提高适龄幼儿就读公办幼儿园比例
●在筼筜湖片区-白鹭洲公园-筼筜书院等区域修建步行道
【速读】
A-医;B-食;C-住;D-行;E-就学
F-就业;G-养老;H-助残;I-殡葬
J-平安厦门;K-美丽厦门;L-饮水
M-广电、通讯;N-双拥
我市今年将增加政府补助的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记者 王火炎 摄)
我市今年将继续深化“平安厦门、美丽厦门”建设。
(记者 姚凡 摄)
日前,市委市政府研究了201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定了14大类50件关系民生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这50件实事是——
A 医-六件
1.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每年由原来的360元调整为390元,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2.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市民医药费用和就医负担。
3.新建、改建一批医院。建设翔安医院、五缘医疗园,扩建市第二医院(三期)、海沧医院(二期)、眼科中心,迁建中山医院湖里分院,提升改造同民医院。
4.推动厦门医保全省同城结算。实施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就医免报备制度,实现参保人员在全省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持社保卡就医、购药费用的实时刷卡结算,享同城化待遇。
5.在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纳入镇村卫生所(室)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村民就医负担。
6.建设海峡两岸中医药博物馆。建设海峡两岸交流史馆、中华医药史展馆、中医药综合展示体验馆,普及中华医药文化,增进两岸交流。
B 食-四件
7.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与市民膳食结构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检测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指标的抽验、评价工作,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8.增储市本级储备粮,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增加2.5万吨市本级粮食储备,满足我市人口不断增长的储备需要。
9.扩建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七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解决现有中埔市场交易区经营面积不足问题。
10.建设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工程(一期),便利农副产品集散流通。完成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B7-B10四栋蔬菜交易大棚主体工程建设;办理第二、三、四标段前期开工手续,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C 住-两件
11.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成省里下达任务,新建、续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0991套(户),基本建成10000套(户),包括高林居住区二期、翔安洋唐居住区、集美西亭安置房、海沧临港新城安置房、天马华侨农场危房改造等。
12.建设同安移民造福安置小区,解决山区居民居住、出行、生活困难。建设安置房1-20号楼,配套建设幼儿园、商场、小区绿化等。
D 行-十五件
13.建设下穿通道或互通工程,打通一批断头路,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建成疏港路下穿仙岳路工程及枋钟路下穿金尚路工程,新启动一批下穿通道;建设同集路珠厝互通;建设翔安大道沿线互通、跨线桥工程等。
14.继续推进一批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建成上古街公共停车楼等项目,新开工南湖公园东侧、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公共停车库、狐尾山公园东门公共停车楼等项目,在海沧、集美、同安、翔安等地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楼。
15.继续建设一批人行天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建设国道324线内厝和桐梓、环岛干道软件园、环岛干道(金福园新城-五缘学校)、仙岳路武警指挥中心、莲前西路五中、海沧兴港路、湖滨中路体育路口等路段人行天桥。
16.继续优化提升公交服务优先便民工程。优化公交线网,更新、新增公交车辆200台。
17.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排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红绿灯设置情况,设置不合理、不明确、不清晰的年底前整治到位。
18.加大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创建更加安全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按照相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进行规范完善。
19.增开嵩屿码头至鼓浪屿码头航班,缓解轮渡码头交通拥堵。嵩屿码头-鼓浪屿码头-第一码头旅游及客运航线,在高峰时段及节假日增开航班,使航班安排更加科学。
20.扩建新轮渡码头及配套工程。新建BRT轮渡码头、第一码头岸线整治、鼓浪屿轮渡候船平台建设、鼓浪屿三丘田码头扩建、西堤路交通改造、国际旅游码头-和平码头景观整治工程。
21.续建车驾管办证服务中心。异地扩建车驾管办证服务中心,增加停车区、候检区、查验区、综合办证服务区面积。
22.建设特运运营中心。建设特运运营中心,增加公交首末站点、票务大厅、智能调度中心面积,方便市民出行。
23.改扩建厦门火车站,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方便市民出行。厦门火车站改扩建-主站房工程;厦门火车站南广场及其片区市政配套一期工程。
24.加快建设厦门火车北站快速通道工程,完善至岛内交通网线,改善厦门火车站改扩建封闭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改造提升集美大道(含中洲路);改造提升杏锦路;打通高速公路田集连接线到厦门火车北站道路;完善厦门火车北站交通标识系统及商业、服务设施等;整治改善火车高崎站周边道路;续建厦门火车站配套工程——后溪长途汽车站,为厦门火车北站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形成便捷的集疏运交通体系。
25.新开工厦门火车北站动车运用所及动车“普速出岛”配套。增强厦门火车北站动车运行功能,加强动车运行及调度。
26.开工建设海沧客运枢纽站。为海沧新城配套,设有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公共停车场等,预留轨道交通接口及换乘大厅。
27.续建翔安客运枢纽站。为翔安新城配套,提升公交优先便民水平。
E 就学-三件
28.加快幼儿园发展,提高适龄幼儿就读公办幼儿园比例。扩大我市公办幼儿园覆盖面,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4000个。
29.建成一批中小学校,加大力度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建成厦门实验中学、云顶学校二期等12所中小学,开工建设科技中学翔安校区等21所中小学,全年新增中小学学位1.1万个以上。
30.加快一批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整合步伐,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推进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建设演艺职业学院;加快推进轻化校整合提升。
F 就业-一件
31.增加政府补助的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开发社区公共保洁、环境绿化以及托老、托幼、托残服务等公益性岗位2000个,用于安置城镇“4050”人员、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等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G 养老-两件
32.调整养老金标准,提高养老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
33.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岛外养老设施。建设同安区、翔安区社会福利中心。
H 助残-一件
34.实施助残工程,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在全市形成500个床位的重度残疾人托养能力,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等公益性托养服务。
I 殡葬-一件
35.减轻殡葬负担。对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和在我市居住且办理居住证满一年的常住居民逝者(限在厦死亡火化的),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领取国家或单位丧葬补助的除外)。
J 平安厦门-一件
36.继续深化“平安厦门”建设,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大岛内薄弱区域和岛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新一轮“城中村”治安整治;深化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全面开展警民联调工作;继续深化提升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深化军地共建平安活动。
K 美丽厦门-九件
37.继续修建完善步行系统。在筼筜湖片区-白鹭洲公园-筼筜书院、老铁路沿线、五缘湾、湖边水库等区域修建完善舒适的步行道。
38.加快运动训练、锻炼健身场所建设。市运动训练中心建设,主体结构年内竣工,单体建筑外、内装饰设备安装完成50%;修缮人民体育场;建设海沧体育中心(二期);完善嘉庚体育馆综合配套项目。
39.配套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翔安区、湖里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40.进一步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完成省下达的绿化城市1000亩、绿色村镇500亩、绿色通道800亩、绿色屏障2000亩,林分修复补植15000亩、人工造林更新生物防火林带720亩任务。
41.厦门海域清淤。实施海域清淤,包括高集海堤开口改造工程,东、西海域清淤,翔安莲河及大嶝海域基础工程等,增加海域纳潮量,提高清洁度。
42.继续实施筼筜湖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排洪沟清淤、松柏湖截污和湖底铺砌工程、筼筜湖整治、吕岭路改造和污水压力管工程、松柏湖中水回用工程等五个子项。
43.继续推进杏林湾水面治理工作。杏林湾排洪工程项目总长约2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明渠、箱涵渠等。
44.继续开展一批溪流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续建翔安区九溪、海沧区过芸溪、同安区东西溪,新开工翔安区东界溪、集美区东李溪和田李溪河道改造工程。
45.继续加大日常垃圾处理能力,完善东部固废中心及配套道路。建成焚烧发电厂、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新开工二期场平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东部固废中心配套道路,提升固废中心集疏运能力。
L 饮水-两件
46.继续实施饮用水安全工程。续建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续建并竣工莲花水库;继续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在全面完成自来水管进村的基础上,提高入户率。
47.继续开展水库防洪除险加固工程。续建竹坝水库除险加固及至梅山水厂输水工程;续建石兜水库除险加固及输水工程。
M 广电、通讯-两件
48.建设电信光网城市及无线宽带城市。基站建设以及无线宽带网络建设,主要进行光覆盖能力建设、C网站点及配套建设、无线覆盖建设。
49.继续实施电视高清化改造。续建电视高清化改造二期,完成前期调研、方案设计、项目招投标及实施改造工程等。
N 双拥-一件
50.实施科技拥军、文化拥军和支持驻厦部队生产、生活项目。支持驻厦部队科技、文化建设;实施支持驻厦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基层连队建设项目,改善部队官兵的生活、训练条件;加大力度解决驻厦部队的实际困难。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3-04-12/1051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