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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共接收地震捐款物4192.3万元


  台海网5月4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导报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5月2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慈善会系统、红十字会系统共接收捐款物4192.3万元。

  在4192.3万元捐款物中,捐款3248.27万元、物资折价944.03万元;此外,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会系统接捐款2140.18万元、物资折价142.7万元;红十字会系统接收捐款1108.09万元、物资折价801.33万元。

  款物支出情况如下:福建省民政厅接收的汽车、发电机等物资,折价126.5万元,已全部发运四川芦山地震灾区,主要用于灾区应急救助。福建省红十字会系统支出款物合计560.1万元,其中捐赠款13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应急期的人道救援;物资折价430.1万元,为救灾应急期灾民生活必需物资,已发运四川芦山地震灾区。

  另外,未支出捐款将根据《民政部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的要求,非灾区地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捐款(定向捐赠除外),通过同级民政部门逐级汇缴至省级民政部门,再由省级民政部门转交四川省民政厅,及时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13-05-04/1062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