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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 让花季少女回家


  台海网(微博)6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陈燕贵)“感谢检察官姐姐对我的关心,出去后我肯定好好工作,遵守规定,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判。”犯罪嫌疑人薛某走出看守所大门时感激地对漳浦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

  3月17日上午,在漳浦县杜浔镇的出租房里,薛某趁舍友王某睡觉时,把王某放在皮包里的银行卡偷走。次日,薛某来到杜浔镇上的建设银行,利用之前王某取钱时偷记下的密码,将卡内的2400元领走。

  该案于5月20日移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审理后查明,薛某是一名刚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子,而实施盗窃的原因是自己身患疾病,筹集不到医疗费用才窃取其舍友的钱财。

  到案后,薛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书面谅解。考虑到薛某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盗窃数额又刚达到追诉标准,而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日前,该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将薛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3-06-18/1085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