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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聘任10名特约检察员 更好接受外部监督

  台海网(微博)6月1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昨日,在市检察院举办的第四届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上,霍文章等10人被聘为特约检察员。这10名特约检察员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推荐,市委统战部审查,检察机关确认,并送市人大常委会报备。今后5年,这些特约检察员将参与监督我市检察机关的工作。

  更好接受外部监督

  据了解,特约检察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专家学者交流的重要平台,是更好接受外部监督,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根据《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工作规定》,特约检察员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专业性问题提供咨询;对检察机关执法情况和检察人员守法情况实行监督;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刑事处罚的申诉情况或材料;经市检察院领导指派,参与有关案件的审查、复查和调查;参与有关市检察院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等重大理论问题的讨论研究等。

  业内人士表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别人的时候如何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聘请特约检察员无疑是得到实践检验的有效举措之一。

  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建议

  此前,我市检察机关已先后聘任过三届特约检察员。多年来,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取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的通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和庭审观摩活动,以及传递群众来信等,充分发挥了参谋、咨询和监督作用。多位特约检察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积极为市检察院办理有关案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对案件的成功办理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特约检察员,还通过采取议案、建议和提案等方式,就检察机关遇到的困难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促进了问题的解决。特约检察员公维贵在列席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市检察院的特约检察员工作及“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发表了中肯的意见,并根据自身的特约检察员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公检法三家的协调配合,以进一步妥善解决上访老户问题的建议。根据这一建议,市检察院及时调整信访工作方案,妥善处理了几起长期上访缠诉的案件。

  在新一届特约检察员上任后,我市检察机关将如何进一步发挥其监督作用?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表示,我市两级检察院将尽力为特约检察员提供了解检察业务的平台,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将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为特约检察员提供更广阔的监督空间;将广泛征求特约检察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市检察院第四届特约检察员名单

  霍文章  民革市委常委、市科技馆副馆长、总工

  朱奖怀  民盟市委专职副主委

  钟庆达  民建会员、钟宅民族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

  蔡艺林  民进会员、厦门汇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巫   斌  农工党市委副主委、厦门市仙岳医院副院长

  曹艳杰  农工党党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徐   频  致公党党员、厦门广电集团发展研究中心总工

  张玉生  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厦门仲裁委副主任

  刘奇光  台盟市委副主委、厦门市供销社主任

  李传星  市总商会副会长、厦门福旺达集团董事长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3-06-19/1086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