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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2年国教”三读通过 免学费确定排富 免试至少占75%
免学费 明年八月上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法案经马英九公布施行后,攸关招生、入学的部分条文,将于今年九月一日上路,即将升九年级的初中生,将成首批适用“十二年国教”的学生。其他包括免学费在内的条文,则于明年八月一日正式上路,自2014学年度的高一生开始适用。
另外,为求公平,立法院临时会昨也三读通过“专科学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让初中毕业后欲选择就读五专的学生,也得以享有免学费、免试入学等制度。
在免学费部分,根据三读条文,高中职及五专前三年均采“符合一定条件者免纳学费”,由“教育部”编列预算补助学生。依“教育部”规画,高职及五专前三年全面免学费,高中则排除家户年所得超过一四八万元者;但未具台湾籍、重读及入学方式未依规定的私校生不适用免学费制度。
先免试后特招 设门槛
至于多元入学方面,则应“先免试、后特招”,各校招生应以免试入学为主,经核定者得就部分名额办理“学科考试分发”或“术科甄选方式”的特色招生,但学科考试应于免试入学后办理。
三读条文也对免试和特招比例设下门槛,免试未招满的名额也不得移列到特招。2014学年度各就学区免试入学总名额,应占核定招生总名额七五%以上,并逐年提升,到2019学年度应占八五%以上。2014学年度各校免试入学名额,则不得低于二五%,但可逐年检讨调整。
公私校 规定直升比例
此外,免试入学总额,还包括学校附设初中部的直升名额,但三读条文也规定直升比例。私校部分,2014学年度不得超过招生总名额六成,但若初中部学生人数低于高中招生人数,直升名额则不得超过初中部应届毕业生的六成,并采逐年调整,到2019学年度不得高于五成。
至于公立学校,初中部直升名额不得超过初中部应届毕业生的三成五;“直辖市”、县市立学校直升比例则由地方政府订定。
“立法院院会”昨二、三读“十二年国”教相关法案时,台联因要求“十二年国教”暂缓实施,杯葛议事不成后退席抗议;民进党及在野党则分别就全面免学费、免试等主张,在部分条文提出对案交付表决,但均遭国民党“立委”以席次优势封杀。
责任编辑:林连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sh/2013-06-28/1091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