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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一藏獒挣脱皮带 连咬3路人(组图)

福州长乐一藏獒挣脱皮带 连咬3路人(组图)(1)

  恶犬就是从这幢房子里蹿出

咬伤3人后,这条杂交藏獒被关进铁笼里

  台海网(微博)7月2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文 黄孔瑜/图)昨日清晨5时许,长乐营前镇马头村发生一起藏獒伤人事故:一条拴养在无人居住楼房内的杂交藏獒,突然挣脱皮带,闯到楼房前的村道,接连撕咬3名路过的老人。

  所幸,附近一名早起的村妇看到了恶狗在咬人,她立即叫来三四个壮汉,大家壮着胆,把狗赶开。此时,3名老人头部、胸部、胳膊等多处受伤,随后被紧急送到福州的省急救中心救治。

  截至昨晚8时记者截稿,三名伤者的伤口才清洗完毕,目前均无生命危险。三名伤者为两男一女,其中两人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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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爬上围墙拍恶犬

  据了解,伤人的杂交藏獒,是前主人从外地空运回来的,两次易主后,新主人陈依慧(音)刚收养没几天,就发生了这起悲剧。事发后,恶狗已被主人关进铁笼。

  目前,因无人报警,当地警方并未介入调查,事故以伤者与狗主人一家协商赔偿为主。昨日,狗主人陈依慧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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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老人头部、胸部、脚上等多处被咬伤

想把咬人恶狗吓开,不料它竟然扑了过来

  郑依河(音)今年70岁,身高约160cm,看起来十分瘦小。郑依河的白色汗衫,已被血迹染红,腿上的伤口血肉模糊。因为没上过学,郑依河只会说福州话,和医生交流十分困难,加上仍是单身汉,没有妻儿在身边照顾,连哪里被咬伤都需要记者帮忙“翻译”。

  依河介绍,昨日清晨,他和往日一样,早上5点出门,到村道边去捡矿泉水瓶。

  当他走到通往长乐双峰山公园那条路时,突然听到一阵狗叫。他抬头一看,只见一条黄色的大狗挣脱了绑着它的皮带,从院子里跳了出来,扑向自己,一个血盆大口,就咬住了自己的额头。依河拼命挣脱,大狗松口后,又咬住他的左腿,他摔倒在地。随后,大狗又咬住他的耳朵不放。

  依河说,那条路沿线都在建新房,没什么人住,加上事发清晨,更难被人发现。所幸,同村的老郑夫妇去烧香路过,不然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就这么被咬死。

  随后,大狗又扑向老郑夫妇,分别咬伤他们夫妻的胸口和胳膊。与依河相比,老郑夫妻的伤势稍微轻些。老郑夫妻说,当时,他们看见大狗一直咬着依河不放,就作势吓唬那狗,谁知,那狗不但不怕,还朝他们扑来,躲都来不及。

  十多分钟后,附近一名早起的村妇看到恶狗在咬人,叫来几名壮汉把狗赶开,三人才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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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人的是杂交藏獒身高半米面相凶恶

  昨天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营前镇,在马头村村民的带路下,来到事发地。这是一栋新房,但内部还未装修,门前有一条土狗被铁链拴着。不少村民指认,咬人的并不是这条,而是一条杂交的藏獒。

  见大门虚掩,却无人答应,记者一行推门进入。房子一楼还能看到一个盛水和狗食的脸盆,但咬人大狗已不见踪影。

  村民们说,咬人大狗的主人叫郑依慧(音),养这狗也没几天。大约两年前,另一村民花费近两万元,从外地买了这条狗,空运回来。随后,因为长年不在家,两次易主送人,前几天,人家把狗送给依慧。而依慧将这只藏獒放在还未装修的这栋新房内看门,自己也长年不在家,偶尔回家喂食,或是邻居帮忙喂食,平时仅拴着皮带。

  随后,记者多方联系,确定狗主人早上曾回来过,最后将狗抓住,关进自家院子的狗笼里。

  在大家带领下,记者找到了这户人家,也是一栋没装修的新楼,位于马头村的双峰山公园门前。只见大门紧闭,记者敲门,立即传来凶狠的犬吠声。

  记者趴在墙上,看见一只大狗被关在铁笼里。村民说,咬人的就是这条杂交藏獒。记者看到,这条狗身高有半米多,体形虽然不算高大,但目露凶光,面相十分凶恶,不时狂吠,还用爪子摇晃铁笼,令人胆战。

  村里的治保主任告诉记者,据前一个狗主人介绍,这狗现在已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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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福州不乏城区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养狗要登记的规定更是形同虚设;今起,本报请你曝光“身边的烈性犬”

福州金山,一条大狼狗吃喝拉撒都在人行道上,吓得路人纷纷绕道(本报资料图)

关注理由省急救中心数据显示,狗咬人事件最近频发,仅这两天,省急救中心收治的被狗咬伤的病人就有十多例,成为今夏最高峰。而专家表示,狗咬人事件频发,跟夏季温度升高,动物们容易情绪烦躁、冲动有关。

而记者调查发现,福州一些大街小巷,不时可以看到有人遛狗,其中不乏城区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而养狗人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养狗登记,即为狗上“身份证”的规定,也形同虚设。

法律专家表示,管好狗的关键,是管好人。今起,本报请您来曝光“身边的烈性犬”,如果你身边有人饲养烈性犬或者有没有登记的狗,请拨打968111告诉我们,或随手拍下照片发给我们,本报将前往现场核实,并告知相关部门。

省急救中心:被狗咬伤的市民入夏以来日均三四例

昨日上午,在省急救中心7楼,还有4名被狗咬伤的伤者在等待手术。他们都是6月30日早上被咬的。

伤者林依姆,是福州北峰宦溪村村民。她被同村一户人家的土狗咬伤,因为伤口很深,左小腿上有两个大洞,加上狗咬到后,她使劲甩开的动作又造成伤口撕裂,清创和缝合都有一定难度。

“大约早上7点多,我到公共厕所方便,刚走到厕所门口,邻居家门前拴着的一条土狗突然挣脱链子,冲了过来,咬住我的左小腿,我使出全身力气往下甩,可狗咬着不放。”林依姆说,要不是狗主人出来吆喝一声,估计那狗会一直咬着她。

据导诊护士说,仅这两天,省急救中心收治的被狗咬伤的病人就有十多例,成为今夏最高峰。今年入夏以来,被狗咬伤的患者特别多,平均每天都会收治3~4例,而且伤得都挺严重。

“每年夏季,被狗咬伤的病例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医生解释,夏季温度升高,动物们也容易情绪烦躁、冲动,会出现乱咬人的情况,特别是宠物狗散热能力相对差,夏天容易烦躁、冲动,而部分市民的防范意识也比较淡薄,特别是老人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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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要登记在榕形同虚设

《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通告中规定,个人只能饲养小型观赏犬,在该市有独立住宅单元或独户居住,且每户限养一只。而除军队、武警部队、公安、司法部门及科研、医疗机构用犬外,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狼狗等烈性犬。违者,由公安部门依法没收犬。

而《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五城区各街道等区域都属于限养区,有些地方甚至是严格限制养犬区域。而养狗前,也必须到公安部门进行登记,为狗办理“身份证”,主人外出遛狗的时候也要携带养犬登记证。

但昨天,记者走访福州一些大街小巷,不时看到有人遛狗,其中不乏城区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而养狗人到公安部门进行养狗登记,即为狗上“身份证”的规定,更是形同虚设。

有的饲养者不使用牵引链,任狗乱跑乱叫,有的把狗带进电梯,带上公交,却不给狗戴护具,吓得老人小孩躲着走。昨日,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111称,自己住在北大路附近,前一天傍晚在湖东路路口散步时,就曾看到一人在遛藏獒。

在福州五四北的居住主题小区别墅区,记者看到,不少别墅里都养着巨型犬看家,而这些看起来凶恶的巨型犬大多没有用铁链拴上,主人让其在院子里自由行走。只要一有陌生人经过,这些巨型犬就直立起来,前爪趴在别墅栅栏上,半个身子在院子外,有一跃而起之势,对人虎视眈眈。

“藏獒极其凶猛,饲养起来难度大,容易造成危险。”在福州从事犬类饲养有三十年经验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藏獒生来凶猛,攻击力强。

据介绍,藏獒的原产地是青藏高原,当地的气压、气温、湿度都与福州的气候条件有很大的不同。藏獒的体毛丰厚,耐寒怕热,所以藏獒很难接受福州气温,脾气也容易变得暴躁。再加上福州多雨季,空气湿度比较大,藏獒容易得皮肤病,这也容易使它们暴躁。

榕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是烈性犬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宝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烈性犬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其饲养人或管理人还可能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饲养人由于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对于自己饲养的狗对其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魏宝说,但对养狗的责任和权利却规定得很含糊,即只规定禁止养烈性犬,但并没有明确规定,违规饲养会怎么处理,只有到了出现后果了才追责,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犬祸”。有狗肇事,有人负责,“犬祸”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记者还注意到,福州在2001年就出台了福州养犬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在限养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狼狗等烈性犬。但烈性犬到底有哪几种,办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记者查阅了我国各地的养狗管理办法,可以明确的是,像藏獒、德国牧羊犬(俗称狼狗、黑背)都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类。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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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立法者应给予烈性犬类更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藏獒频频伤人

央视 法晚 北晚 华西

6月3日,山西运城一名8岁女孩街边玩耍时被藏獒扑倒撕咬,幸被村民救下,该视频一经公开,即引发各方强烈关注。此后,各地恶犬近来伤人事件层出不穷,在一个月内,北京、四川泸州、辽宁大连等地接连发生藏獒咬死咬伤人事件。尽管各地都会出台法律法规限制城市养犬,但层出不穷的恶犬伤人事件,依然考验着城市管理者。如何养好狗,已经成为了不能回避的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要健全法规、落实法规,二来养狗人也必须知法守法,不断提高素养。说到底,管好狗,先要管好人。相关专家建议,立法者应该对烈性犬类进行特殊规定,给予更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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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四川泸州被藏獒咬伤的妇女,浑身是血

案例

四川泸州:身长一米藏獒拖拽遇袭女

6月28日清晨6时许,四川泸州城区一名妇女遭到一条身长一米、体重近百斤的藏獒袭击,被咬住手并不断拖拽。

遇袭妇女身上多处被咬伤,手上、腿上全是血。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民警最初对伤人藏獒进行驱赶。驱赶过程中,藏獒突然扭头,扑向另一名妇女。这名妇女抓起自己身上的背篼进行抵挡,躲过一劫。考虑到情势危急,现场民警动用枪支将藏獒击毙。对于这只藏獒的来历,围观的群众均表示不知。

辽宁大连:藏獒咬死女童主人被刑拘

6月27日,大连旅顺南路某小区,一名3岁半女童跟母亲前往家附近小卖店时,遭藏獒扑咬。知情人称,孩子“气管和动脉都被咬断了,血直喷”,很快便没有了生命体征。大连警方28日表示,咬死女童的藏獒已被收容,其主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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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藏獒挣脱绳索咬伤2路人

6月27日10时40分许,北京平谷区马坊镇英城物流园区内,一女子正常行走时,被一只突然挣脱了绳索的藏獒扑倒在地,左腿、后背均被咬伤。女子惊魂未定,这条藏獒又扑向旁边另一名男子,将其右胳膊及肩膀咬伤,伤口鲜血淋漓。狗主人张某随后赶到,将大狗拉回了笼子。民警接到报警后到场。两名伤者受创不轻,幸好还没有生命危险。

辽宁庄河:150斤藏獒咬穿老妪胳膊

6月13日晚,一只重达150多斤的藏獒突然窜到辽宁省庄河兴达街道的一条街面上,见人就咬,多人被咬伤。一名90岁老妇因躲避不及,被发狂的藏獒咬穿胳膊。最后,特警将凶犬击毙。据了解,藏獒的主人是住在兴达街道的李某。李某负责承担伤者的治疗费用。

北京昌平:两只藏獒咬伤3名路人

6月24日清晨,两只藏獒突然从某公司院内窜出,在位于北京昌平区邓庄村附近的马路边上,将3名路人咬伤。接报警后,昌平公安分局昌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犬只控制,将伤者送医院治疗。随后,犬主已被带至昌平派出所等待接受处罚,其养犬许可证已被吊销,两只藏獒被带至昌平公安分局寄养所留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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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近九成人恐惧大狗 八成人同意“限养令”

记者通过走访天通苑、望京、蒲黄榆、亦庄、鲁谷等北京市的10个社区,并联合凤凰网,发放调查问卷3940份,七成人更偏爱小型犬,八成人(3117人)同意“在重点限养区内禁养大型犬”的规定施行。

有54.64%的人在小区内看见不拴链子的大型犬会产生恐惧心理,有32.01%的人表示,在近距离时会害怕。即使看见拴着链子的大型犬,同样有75.15%的人还是会选择快步走开。(法晚)

各地规定

吉林禁养体重超10公斤犬类

今年6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通告,未经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擅自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通告所称大型犬是指体高超过40厘米,体重超过10公斤的犬类;烈性犬是指藏獒、斗牛獒犬、法国狼犬、杜宾犬、圣班纳犬、中华田园犬(土狗)等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类。对违反规定擅自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北京城六区严查大型犬

今年6月13日起,北京市开始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这六个重点管理区开查大型犬和烈性犬。上述犬只一经查获,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可对养犬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养犬人处5000元罚款。通告还规定,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上,禁止遛犬。

海口禁养29种烈性犬

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9种烈性犬大型犬在海口市区内禁养,其中藏獒就排在首位。6月29日起,辖区派出所会不定期进行检查,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犬2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海口市早在2008年9月开始施行《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犬等29种大型犬烈性犬在海口市区内禁养。

西安三环内禁养34种狗

陕西省西安市规定,2012年2月起,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养34种狗。这些狗包括高加索犬、藏獒、松狮犬、圣伯纳犬等犬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

重点限养区为:西安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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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

我国家庭养狗数量至少也有几千万只

保守估计,现在中国家庭养狗的数量,至少也有几千万只。与此同时,全国每年因养狗不当引发的伤人事件也在逐年攀升。我们查到了几个数字,扬州不算特别大的城市,2012年发生的狗咬人事件,就超过了6万起;番禺只是广州的一个区,平均每天会发生狗咬人事件接近30起。

(央视)

法律解读

养犬伤人可追究主人刑责

犬只伤人,主人该负什么责任?除了民事赔偿外,可否追究刑责?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杨永胜表示,在全国各地发生的犬类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的,主要还是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这就需要证明饲养人蓄意以动物为作案工具,伤害他人身体或致人死亡,这时动物的伤人行为只是饲养人的工具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狗与刀、枪等工具不一样,狗有一定的自主意识,不完全受饲养人指挥、控制。

通常情况下,犬只伤人一般按照《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追究饲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杨律师还指出,现行的《条例》对养犬人违规做出了明确处罚规定。“第四十六条,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养犬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27日,大连一3岁半女孩被藏獒咬断颈部,经抢救无效死亡。狗主人毕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一旦罪名成立,毕某将面临3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闻晨报贵阳晚报)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3-07-02/1093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