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漳州新闻 漳73家医院涉腐 千余医务人员受医药代表回扣
漳73家医院涉腐 千余医务人员受医药代表回扣
台海网(微博)7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近日,漳州市查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漳州73家医院涉案,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昨日傍晚,新华网对此事进行报道。
昨晚,导报记者从漳州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处获证此事,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拓展。
据新华网报道,今年40岁的周某是一名“资深”医药代表,2006年底开始在福建漳浦县等地一些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推销药品,至去年年底,她的销售额达到375万元,涉嫌行贿金额近百万元。
而在今年5月份,导报也曾报道漳州某医药有限公司医药代表郑某瑞,自2009年3月份开始负责诏安各个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配送,从2012年1月份开始,他私下联系医生,以给回扣的方式,利诱医生在处方中多开其销售的药品。至2012年12月,郑某瑞共送给诏安县多个乡镇卫生院多名医生等人员药品回扣累计达11万余元。今年5月,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将其批捕。
在漳州近期查处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市直区县73家医院,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涉案,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
据报道,医疗购销领域腐败滋生于药品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医生诊疗用药等各个环节,漳州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和133名行政管理人员涉案。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涉案,主要是这些医院用药量大,是药企、医药代表“公关”的主要对象。
【相关报道】
漳州73家医院涉腐退赃 2049万
据新华网报道,成本不足1元的“克林霉素磷酸脂注射液”,售价超10倍,采购要过N道关,药价的50%竟然都是“公关费”。
漳州市直区县73家医院,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涉案。该市近期查处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
药价50%用于逐级“公关”
今年40岁的周某是一名“资深”医药代表,2006年底开始在漳浦县等地一些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推销药品,至去年年底,她的销售额达到375万元,涉嫌行贿金额近百万元。
“每一关都需要‘公关’”。为计算各个医生的“工作量”,周某买通了医院的统方员,每月按各科室医生开具的药品计算提成,统方员按每盒或每瓶0.5元收取好处费。为此,医生开高价药、大剂量药的积极性很高。
据被查处的医药代表交代:“药厂生产的某一药品到患者手中要经过4关:通过招投标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再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然后,医院采购该药品,科室医生在诊疗时使用该药品。”
医药销售区域经理卓某等人表示:“要确保药品进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些厂家或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对组织招投标人员行贿,并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确保中标;进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后,为了入围地市一级确标的药品目录以及医院采购该药品,地区一级的医药代表要负责‘搞定’卫生、药监和医院相关负责人。”
然而,进入中标目录仅是第一步,一些被查处医药代表交代:“药厂之间竞争很激烈,即使中标,医生在诊疗时仍可开不同的药品,这就还需要‘再公关’。”
调查显示,药品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营销”费用一般是药品中标价的50%左右,区域经理一般将其中15%左右用于“公关”当地卫生、药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将其中30%左右给予二级代理及下线业务员,这些下线人员负责“公关”各家医院,给医院负责人及科室医生的“好处费”占其中25%左右。
成本不到药价的20%
据医药代表供述:“药品价格构成比例中,成本价往往不到20%。”
漳州市卫生局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药品的成本主要是由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自行报价,只要其报价不高于该企业在其他省份的中标价就行。”
蔡某是一名医药代表,他介绍说,其推销的“克林霉素磷酸脂注射液”,每支成本价不足1元,医院采购价为10元,零售价却为11.5元。
当前,尽管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采用公开招投标程序,但由于药厂、药品经营企业、医药代表和个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围标、串标等行为时有发生,招投标在一些地区不但没有降低药价,反而多了权力寻租空间。
漳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公关’成本最终由患者和国家医疗投入资金‘买单’。”
全市1000多名医生涉案
一些被查处的医务人员诉苦说:“医务人员工作时间长,收入偏低,再加上医药代表处心积虑拉拢、利诱,开大处方、拿回扣就成为医疗系统的‘隐形福利’,‘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事’等观念,在医生中有一定影响。”
从漳州查获的案件看,医疗购销领域腐败滋生于药品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医生诊疗用药各个环节,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和133名行政管理人员涉案。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涉案,主要是这些医院用药量大,是药企、医药代表公关的主要对象。
“整治回扣药老百姓能得实惠,过度诊疗也能有效控制。”漳州平和县纪委书记张娇兴说,“全县九成医生涉案,而查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后,县里医院诊疗费用一个月就下降300多万元。”
一些专家指出,如果不能建立起一种科学、合理的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仅仅通过行政命令手段包括药品集中招标来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即使取得一些成效,也只是暂时的、表面的。
有关部门应在科学合理地评估药品生产、销售、研制等成本基础上,按“药品差比定价规则”,挤干药品定价中的水分。
责任编辑:thceo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3-07-23/1105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