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福州新闻 七旬老人捡1万元想私吞 经教育后他将钱归还失主
七旬老人捡1万元想私吞 经教育后他将钱归还失主
台海网(微博)9月16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9月2日,永泰的鲍某在亲戚家帮忙建房,不慎将装有1万元现金的钱包丢失。之后,鲍某在施工现场找到钱包,但里面的现金已不翼而飞。鲍某匆忙报警,永泰县公安局同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走访确定钱包被年过七旬的陈某捡走。民警电话联系陈某,但陈某认为自己不偷不抢不违法,拒绝还钱。9月3日,经民警教育,陈某主动将钱交还失主。
案例点睛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本案中,民警根据前期走访情况,找到捡到钱的陈某,并告诉陈某捡到他人遗忘物拒不归可能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陈某这才醒悟,及时将钱通过民警交还鲍某。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3-09-17/1134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