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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延保服务未必是厂家服务 提供服务可能卖场

  台海网(微博)10月4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吴先生购买洗衣机时,在商家推荐下同时购买了“延保服务”,等到洗衣机需要维修时,他才知道所谓“延保服务”跟洗衣机厂家没有关系,而是另有其人。
  吴先生于2009年在仓山区一电器商场买了一台三洋洗衣机,当时销售员向他推销延保服务:“洗衣机保修期只有3年,如果出故障自费修理要花好几百块,而一台洗衣机3年的延保费才300元,平均每天连0.3元都不到,在延保期内,家电出现任何情况都可以享受免费上门服务,相当划算。”
  吴先生当场花300元买了三年的延保服务。今年8月,吴先生的洗衣机出现故障,他根据售后服务卡,联系厂家维修人员。经查,洗衣机的电脑板坏了。维修人员告诉他,他的洗衣机超出了“三包”期,现在更换电脑板,要自费400多元。
  吴先生不解:“不是说延保期内都能免费保修吗,现在怎么又要收费了?”
  维修人员称:“延保服务是商家的增值服务,与厂家没有任何关系。”
  近日吴先生向仓山区工商局12315投诉此事。工商人员介入调查后发现,吴先生购买洗衣机时是和家电卖场签“延保合同”,遂陪吴先生找到卖场,卖场方面表示,他们有指定的延保维修站,对于吴先生的洗衣机故障将马上安排维修人员。
  据工商人员介绍,在延保期内,有些消费者理直气壮地找厂家售后部门要求维修但遭到拒绝,有些消费者误以为有延保不掏钱,能换的就不修,等到结账时问题就出来了。
  工商部门提醒称,在选购延保服务时,一定要向销售人员问清,家电出现故障后是由家电卖场还是产品厂家负责维修。消费者购买延保服务时应就延保范围、期限、故障的责任界定、承保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与销售人员核实清楚,进行书面约定。此外还要保管好购货票证、延保服务约定等证据。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李荔)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3-10-04/1143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