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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转账失误 52万多元“送”人
台海网(微博)10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用网银系统转账,一不小心操作失误,将52万多元转到了一越南人的账户内。
近日,洪先生为了讨回自己的52万多元,将一越南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
不久前,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转账纠纷,被告的越南人没有出庭。原告洪先生在法庭上说,他于2011年2月23日,通过网银系统支付货款,将529796元误汇入一越南的银行账户。巧合的是,这位越南人也有一个中文名字,也在中国的银行办理了一个账户。
不过,洪先生转账后不久,就发现自己转账操作失误,立即与越南的裴某联系上。裴某承认,他确实已收到了这笔巨额转账,不过,裴某说自己远在越南,无法到中国办理退款手续。因此,他拒绝配合洪先生返还这52万多元。
湖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裴某占有这笔款项的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一审判决要求裴某返还不当得利款529796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责任编辑:席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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