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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设独立法人增强活力


  台海网(微博)10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 张向阳)昨天下午,厦门市卫生局召开大会。会上宣布,由三家大医院下辖的岛内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

  据悉,在实行独立法人前,这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法人,均由各医院的“一把手”担当,以至于在中心人员聘用、设备采购、开展业务等方面,均需逐级审批,费时费力,体现不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活力和灵活性。“今后,由各中心主任担任独立法人后,增强基层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医务人员积极性,更好开展业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市卫生局局长杨叔禹就此表示。

  第一医院莲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志松介绍,实行独立法人后,中心的自主权多了,在人、财、物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相对独立,中心可以根据业务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来考核医生的工资,医术强、服务好、群众交口称赞的好医生,个人的增量绩效工资自然就多,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后,有了人事聘用自主权,可以增加人员、增加设备,开展更多样化的服务。今后,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除了现有项目外,还有可能根据大多数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享受诸如中医按摩、理疗、刮痧等更多个性化的特色诊疗服务项目。此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为患者提供延时服务,缓解上班族看病难。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3-10-18/1150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