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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公积金保低贷款额度20万 保障低收入者购房需求


  台海网(微博)10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从201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将正式实施。近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低贷款额度也对外公布,确定为20万元,同样从明年元旦起实施。

  导报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厦门市近期出台了《关于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保低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低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允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低收入职工在其贷款额度计算值低于保低贷款额度时,可申请按保低贷款额度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保低”条款的设定,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刚性购房需求,解决了小部分群体因自身收入低,获得的贷款额度太少的问题。经过测算,20万元的保低额度对于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类住房来说,可以提供较大幅度的支持。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3-10-22/1152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