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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自行车轮"咬"人 4岁女孩脚骨头都露出来了

 观光自行车轮"咬"人 4岁女孩脚骨头都露出来了(1)

  ■后座的铁架是不能坐人的。

  ■受伤的小女孩。

  台海网(微博)11月18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皮开肉绽,骨头都露出来了!”厦门观光自行车后座没装车轮防护罩,4岁女孩的脚被卷进去。昨天下午,女孩的父亲王先生讲述自己女儿在环岛路音乐广场被观光自行车“狠咬一口”的遭遇:“幸好车速不快,不然脚就断了!”

  责怪

  自行车出租方

  没有提醒后座不能坐人

  昨天中午12点,市民王先生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来到环岛路音乐广场,大女儿突然来了兴致,想骑观光自行车。王先生选择了一款3人骑行且有铁架后座的观光自行车。

  “自行车出租方没有提醒他后座的铁架不能坐人。”王先生说,骑了一段路,突然车子速度慢下来,好像有东西卡进车轮,他赶紧停车,回头一看吓了一跳,坐在后座铁架上4岁的小女儿,脚被卷进车轮里了,疼得嚎啕大哭。

  王先生现场报了警,同时赶紧抱起小女儿上车前往医院。王先生说,幸好女儿的脚没有骨折。

  看着女儿的伤口,王先生心疼极了,他说,让他生气的是,观光自行车经营者不但没有道歉,还照样收了他们的租金,实在过分。

 观光自行车轮"咬"人 4岁女孩脚骨头都露出来了(2)

  调查

  3人座观光自行车

  后座车架几乎都无护罩

  昨天下午,记者沿环岛路走访几处观光自行车租赁点,发现许多自行车几乎都没有后座防护措施。环岛路音乐广场的自行车租赁点,有些双人座的观光自行车,车后座铁架有安装塑料防护罩,而3人座的自行车后座铁架并没有防护设施。女老板告诉记者,后座铁架并不是用来坐人的,而是游客用来放置物品的。   

  在记者的协调下,女老板掏出钱要退还王先生的租车费用,王先生拒绝了。他说,他不追究商家的责任,但观光自行车一定要安装防护罩,或者拆除后座铁架,以免再有人受伤。

  【律师说法】

  监护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告诉记者,自行车租赁商家没有安装车轮防护罩,存在安全隐患,面对携带儿童的监护人,没有进行事前提醒,导致儿童的脚被卷入其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监护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小孩才4岁,单独放在后座,也有安全隐患。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3-11-18/1167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