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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轰:张博雅投票当天拜票 离谱荒诞

  台海网(微博)12月3日讯 “立法院”今天针对“中选会主委”张博雅、副主委刘义周,以及“中选会”委员潘维大、刘宗德等人事同意权,进行投票。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高志鹏上午召开记者会痛批,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投票当天候选人不得拜票,但张博雅和刘义周竟然赴国民党“立院”党团大会拜票,“做出这样离谱、荒诞的行径”,未来“中选会”怎么有立场要求其他候选人要遵守规定。

  据中评社报道,高志鹏指出,张博雅担任过一届“中选会主委”,难道不知道不能于投票当天拜票吗?张博雅带头违法拜会国民党“这根本是关说”,且国民党还祭出党纪要求通过张博雅、刘义周等人的同意权,这根本是一个成功的关说。

  高志鹏表示,张博雅拜票行为让人觉得“中选会”一点都不独立,“中选会”已经没有风骨和独立性可言,张怎么对得起已经过世的母亲许世贤女士,张母亲应该会感觉到羞辱、拜坏门风,因此民进党提出反对票。

  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表示,国民党“立委”之前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有关连署罢免的相关修法提出径付二读,就是为了捍卫国民党“立委”于吴育升,增加罢免案的困难度。

  根据现行“选罢法”规定,罢免公职,提案人名册需填写姓名、身分证字号与户籍资料,并附上罢免理由书;连署人名册则填写姓名、身分证字号、户籍地址。修正草案则更严加规范,要求未来提案人、连署人名册,须要再增列检附切结书与身分证影本,以避免造成伪造等弊端。

  由于“宪法133联盟”提出吴育升罢免案后,修法速度增快已径付二读,被视为“吴育升条款”,但条文修正案是由国民党“立委”邱文彦提出。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3-12-03/1175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