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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经区草案 月底通过送“立法院”

   台海网(微博)12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长”江宜桦15日亲率相关财经首长向马英九报告“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修正内容,马在听取报告后表达肯定与赞许,并期许行政团队加速推动,其中备受瞩目的租税优惠部分,包括外籍专业人士免申报最低税负制的海外来源所得与前3年薪资减半课税、台商海外股利或盈余汇回示范区实质投资免营所税等,“行政院”预计将在12月底前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审议。

“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原于今年4月经“行政院”核定,第一阶段示范区并已在今年8月先行启动。但为因应TPP、RCEP等高度自由化的国际经贸协定之发展,“行政院”参考国际FTA的内容,决定在规划方案的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经济自由化的范围。在过去一个月的时间内,江宜桦亲自主持7次会议与相关“部会”密集讨论,并提出多项新增措施,不仅将律师等专业服务业纳入开放范围,也将教育创新做为示范重点之一,透过示范区推动制度改革及法规松绑。

“行政院”表示,依据最新的方案内容,在人流、物流、金流的自由化方面,将大幅放宽相关限制,包括外籍专业人士来台工作及进出的便利、扩大自由港区货品委外加工,以及简化相关土地管制与审核程序等。示范区更将进一步松绑律师、会计师与建筑师等专业服务业的设立型态,让法人事务所这类新组织可在台湾萌芽,也将开放持有专业证照的外国人可投资或合伙参与这些专业服务业,让国内制度与国际接轨。不过,“行政院”也强调,这些新开放的专业服务业,其服务对象仍限于示范区事业,目前并非全台适用。

在示范区的修正规划方案中,示范创新重点将包括智慧物流、国际健康、农业加值、金融服务与教育创新。至于原规划方案所列的产业合作,由于各产业皆可推动,因此改列于推动策略中。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3-12-15/1181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