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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秀峰乡政府欠款百万未还续:开会承诺还钱

漳州秀峰乡政府欠款百万未还续:开会承诺还钱(1)

黄劲超 图
黄劲超 图 

  台海网(微博)12月18日讯 据海西晨报消息,昨日,晨报刊发了《秀峰乡政府,这钱你们啥时还?》一文,报道了平和县秀峰乡政府欠乡民劳资100多万元,10余年未还,乡政府以旧账、无钱等理由推诿,引起了巨大反响。昨日上午,秀峰乡党委书记李明聪召集了向记者反映过被欠款问题的文印店老板游青绿、食堂承包人游林夫和果农游民主3人开座谈会,答应尽快分批还款。

  昨日11时许,记者分别电话联系了游青绿、游林夫和游民主3人。游民主被欠的款项较少,将会首先还清他的款项,而游青绿与游林夫的欠款则会在2年到3年之内还清,但未公布何时开始还、具体分几次还。

  游民主对这一调解方式并不十分赞同,他说:“我就5000块还得分几次还。”

  游青绿表示,感谢晨报报道此事,虽然还要等上2年至3年才能拿到钱,但是比起此前很难拿到钱的情况已经好多了。

  据游青绿等3人介绍,每年年底到秀峰乡乡政府讨债的乡民有很多。那么,为什么乡里只召集3位乡民呢?其他乡民的欠款又什么时候能还清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再次采访了相关人员。

  记者拨通李明聪的电话,想咨询他为何没有召集其他乡民,李明聪得知是记者拨打的电话时,表示具体事宜请咨询县委宣传部,之后便挂断电话。

  记者随后拨通平和县宣传部门的电话,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称,乡政府具体欠了哪些乡民、哪些项目的款项,现任乡领导并未做过统计,他们不清楚。

漳州秀峰乡政府欠款百万未还续:开会承诺还钱(2)

  台海网(微博)12月17日讯 据海西晨报消息,“平和县秀峰乡乡政府在本店打字、复印和照相等,欠下1.7万元未还,写有欠条,已经拖欠十余年了。”昨日,平和县秀峰乡一家文印店的游老板向记者反映,秀峰乡乡政府从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拖欠乡里百姓的劳资,每年年底都会有大批乡民到乡政府讨债。

  游先生表示,他被欠下的1.7万元是一字字打、一张张印,几元几元积累起来的,他先后到县政府和县信访局上访了四次,都未能解决。乡政府拖欠的款项不止这些,该乡现任党委书记李书记表示,主要债务是2002年以前的领导任职期间欠下的,总计200多万元。

  文印店:

  催讨数十次,总说没钱还

  游老板的文印店是秀峰乡里惟一一家文印店,1999年开店以来,乡政府的办公人员就开始在这里打字、打印和复印,有时候乡政府开会,还会叫游老板去会场拍照,每次都是签单,说统一结算。一直到了2002年,乡政府欠下将近1.5万元,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

漳州秀峰乡政府欠款百万未还续:开会承诺还钱(3)

  2002年,游老板让乡政府写下两张欠条,一张欠款为8648元,另一张为6293元。此后,游先生都不让乡政府的办公人员签单了。但碍于乡里乡亲的情面,去年,他又让乡政府欠下2000元,今年2月,游老板又让乡政府写下一张2000元的欠条。

  “这十几年,每年年关我都到乡政府讨债,运气好时能领个几百元。如果每年领几百元,这些钱得三四十年才能付清。”游老板告诉记者,他找乡政府催讨数十次,前几年每年还能要回几百元,但如今已有四年一分钱也没拿到,乡政府领导换了好几届,历届领导都以旧账、无钱等理由推诿、敷衍。

  承包乡政府食堂:被欠3.6万,只能关门了

  游林夫今年60多岁,1997年到2001年,他承包了秀峰乡乡政府的食堂,乡政府的工作人员从最初的十几个人到后来的几十个人,一日三餐都是在他那里吃,但是乡政府规定要按照记账的方式付款,再按期结账。有时,上面有领导下来检查,乡领导也会在食堂招待他们,每次炒菜都得花不少钱,也都是记账。

  每年年底,游林夫向乡政府催要款项时,乡领导都只给他几百元。承包食堂3年多时间里,游林夫已被拖欠3.6万元,写有欠条,但乡政府总说没钱,还不了。最后,游林夫的食堂开不下去,只好关门了。此后十几年,游林夫每年年底也会去讨债,但每年最多只能讨回几百元。

  “我是老实人,乡政府欠我钱,我也不敢到哪里去投诉,只能每年去乡政府讨。”游林夫告诉记者,开食堂期间,除了乡政府工作人员,乡里的其他单位也会到他那里吃,派出所就是其中之一。乡派出所总共欠他1000多元,写有欠条,但每次他去要钱时,派出所的人都说:“我们没吃过你的饭。”

漳州秀峰乡政府欠款百万未还续:开会承诺还钱(4)

  果农:讨债10多年,都想放弃了

  游民主今年57岁,2002年,乡政府让他组织一批果农去给乡政府种芭乐,答应卖了芭乐就给他们一万多元工钱。游民主想,乡政府应该不会赖账,于是召集了20多个果农给乡政府种了一年的芭乐,但是最后乡政府只给了他们5000多元,还有5000元只打了一张欠条给他们。

  “我觉得这个钱是不可能要回来了。”游民主表示,他讨债那么多年,都已经放弃了。

  部门回应

  秀峰乡党委书记:往届欠的款,现在没钱还

  昨日11时许,针对秀峰乡政府拖欠百姓劳资十余年未还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秀峰乡现任乡党委书记李书记。他表示,乡政府的确欠许多乡民的钱,但是主要债务是2002年以前的领导在职时欠下的,总计200多万元,乡政府无法一次性还清,只能每年还一部分,现在仍欠款100多万元。

  平和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县信访局接到过当地村民的投诉,但转到乡政府后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会继续督办秀峰乡政府还清款项。

漳州秀峰乡政府欠款百万未还续:开会承诺还钱(5)

  李书记:那几年政府开销大

  李书记表示,上个世纪90年代末到2002年,乡政府开销特别大,投在公路建设、学校建设、教育经费和办公大楼等方面的费用很多,所以没钱解决乡民的劳资问题,以致2002年乡政府领导换届时欠下了200多万的欠款。2002年之后的几届乡领导都没有再欠款,而且每年年底都会抽调出一部分资金来还乡民的欠款,但由于秀峰乡一年的财政收入只有几十万,所以他们每年年底只能还钱给家庭条件最困难的一部分乡民。

  据介绍,乡政府现在已经还清了几十万欠款,还剩100多万未还清。李书记表示,按照乡政府现阶段的财政状况,只能一点点还,具体要还到何年何月,他也说不出一个具体年限。

  信访局:会督促乡政府还钱

  平和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表示,文印店的游老板的确向他们投诉过乡政府欠他们钱,两个多月前,信访局已经转给秀峰乡乡政府,责令其尽快解决此事。

  当时,该工作人员建议乡政府先还清去年欠游先生的2000元,2002年以前的欠款以后再还,但是游先生表示不愿意接受此建议,要求乡政府必须把欠款全部还清。目前他们只能继续督促秀峰乡政府还清款项。

  律师说法:催讨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娟娟。她表示,在消费行为中,包括乡政府在内的各级行政机关都是普通的消费者,无论它的消费行为是为公为私,都和普通民众一样要付钱。若有欠款不还的情况,乡民可以凭欠条向乡一级以上的法院对乡政府发起民事诉讼。若欠条上写有还款时限,应在还款时限到达后的两年之内对乡政府发起民事诉讼。若欠条上未写明还款时限,任何时候乡民都可以起诉乡政府。

  (晨报特派漳州记者 陈航飞)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3-12-18/1182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