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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明晨“拜天公”岛内禁放烟花爆竹


  台海网(微博)2月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记者 朱俊博 通讯员 厦公宣)拜祭天公放鞭炮,不少市民有这一习惯,但警方提醒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切莫违法。今年春节7天假期,岛内禁放区实现了零火灾零伤亡零事故,就连报警也只接到35起,同比下降39.7%。不过,整个假期下来,警方还是查处了5起非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治安拘留7人。

  正月初一晚上7时许,曾厝垵边防所民警巡逻至书法广场沙滩时,发现阮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3小时后,民警又在同一地点发现赖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两人均被依法治安拘留。在岛外,同安祥平派出所民警在银湖公园溪边查获罗某、周某、石某等人违法燃放烟花,警方指出,该处为禁放区域,3人也都被依法治安拘留。2月4日上午10时许,翔安公安分局新圩派出所民警在古宅村芹内一食杂店内查获非法销售的鞭炮938串、圆炮31盘、花花炮1粒、烟花19束,店主黄某被依法治安拘留。

  记者了解到,春节假期,全市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民警、协警、区街干部等9840人次,检查重点社区、部位,烟花爆竹零售点等共9350余处,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此外,正月初八夜至正月初九凌晨(今晚明晨)是我市地方习俗拜祭天公的时段,祭祀时市民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相比除夕夜、元宵节,每年初八夜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较为突出。思明区、湖里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文明祭祀,违者依法处罚。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4-02-07/1204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