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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照遭外泄复仇 "绿委"拟修"法"重罚遏歪风
台海网2月1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来发生许多女星裸照遭人po上网疯传的社会案件,其中不乏疑似是遭前男友恶意流出,对此,民进党“立委”吴宜臻今日举行记者会,提醒情人节即将到来,情侣不要冲动拍摄亲密照,如有类似遭遇的民众应保留证据,并勇于向司法机关申告,她也将推动修“法”,严惩以报复为目的的散布行为。
据报道,针对近2年发生的亲密影像外泄事件,台湾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康淑华指出,根据统计,57.5%的受访者表示,情侣交往可以拍摄性爱自拍或影片,其他像是被胁迫,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拍摄的比例各有2成。
康淑华说,分析近2年间报载66起亲密案件遭前男友PO网疯传的案件,女性被害人占95.4%;加害人的目的有51.2%要挟复合,28.8%是复仇意图破坏被害人名声与人际关系;此外,加害人也经常向被害人勒索性行为或赎金。
吴宜臻表示,单纯散布私密照片,就近年来判决结果而言,最高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罚金折合新台币最高18万元新台币,刑责太轻,因此将推动修“法”,仿照岛外立法体例,以报复为目的散播亲密照片,应与单纯的散布或猥亵罪做区隔,加重刑度;个案处理能让法官有更多裁量,刑事侦查上有比较好的保护措施。
责任编辑:燕子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4-02-12/1206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