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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可直接找工商部门投诉
台海网(微博)3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曾庆光 蔡惠娜)“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赠品不退不换”?以后谁敢这么说,市民可直接找工商部门投诉。
黄女士在一家服装店看中了一件特价大衣标价599元,比春节前便宜了一百多元,于是黄女士立马买下。谁料,回家后却发现衣服下摆破了个洞,向商店反映,结果商家以“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处理,黄女士很生气,买时商家没有告知衣服有破损,只告知是特价商品,无奈之下,她向12315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更换一件同等价格的衣服。
工商部门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属霸王条款,消费者若遇到类似情况,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thceo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4-03-14/1220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