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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南靖63年前鼓励发展农业的文告还留在墙上



◆墙壁上的字依稀可辨

  台海网(微博)3月17日讯(通讯员 徐东升 蔡其标 记者 林晓琪 文/图)近日,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部前村一座房屋墙壁的壁字被发现。经查证,这是1951年华东军政委员会颁布的“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文告。

  在该村庵顶社一座平层房屋后墙上端,褪色白灰壁上用黑墨汁竖写着300多个小字,部分字迹已模糊不清。比较清晰的字句有“华东军□委员会‘发展农□□产十大政□’”、“保护农民已分得的土地及财产,不得侵□”、“保护农民□劳动所得□合法利得”、“奖励劳动模范”、“贯彻中央奖励生产”、“发□农村中的劳动互助□合作供销事□”等。

  南靖县文史专家谢新鎏介绍,1951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华东局用“华东军政委员会”名义颁布“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文告,明确规定党和人民政府奖励劳动、发展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

  “这个‘文告壁字’的发现,为南靖地方党史提供了一个比较珍贵的革命文史资料,对于当前宣传中央一号文件有借鉴作用,建议当地加以保护并重新维修描写。”谢新鎏说。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4-03-17/1222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