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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前派出所荣获公安部集体一等功
台海网(微博)3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高菲)莲前派出所近日获得公安部“集体一等功”荣誉。这是厦门市的派出所第二次获得这项荣誉,上一次是14年前。
据了解,公安部集体一等功评选的条件几近苛刻。首先,要获得过集体二等功,且要满两年;此外,对执法规范、队伍建设等综合指标,也有很高要求。莲前派出所这次从全国数万个派出所中脱颖而出。
“派出所获得这个集体一等功,更像是通过了一场综合考试。”莲前派出所所长张建说,这项荣誉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凝聚着历任所领导和全体民警的努力。
责任编辑:顾婧凌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4-03-18/1222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