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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微波炉竟然已有“6岁” 消费者退货遭拒绝


  台海网(微博)3月18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我上周刚买的一台微波炉,使用不到4天,上周六热菜时其内壁竟然全部被烧焦了。我一查,原来这已是台生产了6年的老款产品。”。林先生于是找商家要求换货,但被拒。17日,福清工商介入,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林先生更换全新的烧焦配件。

  上周三,林先生在福清市高园电器花780元购买了一台恋家微波炉。上周六,林先生在使用微波炉热菜后其内壁全部烧黑。“这微波炉的使用寿命也太短了吧!”心生疑惑的林先生在查看了其机身和外包装才发现这台微波炉竟是2008年1月生产的。

  林先生认为这台微波炉过了电器“保质期”,要求商家为其更换一台新的微波炉。商家表示机器烧焦是林先生操作失误所致,不予处理。无奈之下,林先生17日拨打了12315寻求帮助。

  随后,福清高山工商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查,林先生购买的微波炉确实为库存6年的老款产品。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林先生更换烧焦的配件,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并承诺以购买的日期为起点为其提供售后服务。

  目前,我国对家用电器的“保质期”、使用年限尚没有明确规定,只有保修期。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叶林 余娇)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4-03-18/1222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