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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就能设立冠名慈善基金


  台海网(微博)4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王曼珊)昨日,漳州市慈善总会召开首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漳州市慈善总会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启动小额冠名慈善基金。

  据悉,漳州市慈善总会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是企业、社团、社会组织、个人或家庭以慈善救助及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向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而设立的具有冠名权的基金。凡热心慈善事业,自愿向漳州市慈善总会捐款在规定数额以上的,均可按照协议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其中,企业设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5万元人民币,社团或社会组织设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家庭设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个人设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

  该基金主要用于扶贫、济困、助孤、助医、助残、助学、助老、赈灾等项目。捐赠者可统一委托由漳州市慈善总会统筹用于符合本会章程的社会救助项目和公益项目,也可在符合市慈善总会章程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基金设立人与市慈善总会共同约定救助的对象和方式。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4-04-02/1229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