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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见儿子,先盖个房子”》追踪:永春县妇联介入调解



▲导报见报版面

  台海网(微博)10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宋军营)泉州永春县蓬壶镇的康女士,丈夫去世后,孩子被大伯“藏”起来。她想见孩子,却被要求“必须在老家建一座房子,并且保证不改嫁”(导报10月13日漳州版35版曾报道)。日前,康女士向永春县妇联求助。昨日,永春县妇联回复,正在帮忙协调中。

  永春县妇联林副主席说,县妇联已经联系了康女士丈夫的哥哥,他们说弟弟去世,都是老三、老四出的丧葬费,作为妻子的康女士没有出一分钱;她的孩子送到一所全托学校,一万多元的学费也是老三、老四出的,他们怕康女士带走孩子,“要见就得出丧葬费、学费,并写《保证书》,保证不带孩子走”。

  对此,康女士认为,自己之前和丈夫已经感情破裂,再说,没有出丧葬费,也不能和不让见孩子扯到一起;另外,丈夫去世后,她一直没见到孩子,连有没有读书都不知道,叫她如何出学费?

  县妇联林副主席表示,康女士丈夫哥哥的说法,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而康女士不出丧葬费,不出孩子学费,在情理上说不过去。双方应该互相让步,妥善解决问题。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14-10-31/1328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