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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入户盗窃 没偷到东西也要被判刑
台海网(微博)11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方霖)深夜入户盗窃,虽未得手,仍逃避不了法律制裁。5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洪某拘役四个月,罚金2000元。
7月13日凌晨1时许,洪某到龙海市海澄镇河福村,从一楼客厅的窗户进入洪某忠家盗窃。进屋后,令洪某大失所望的是,洪某忠家并无任何值钱的物品,只能作罢,从窗户逃出。此时,户主洪某忠的儿子洪某强听到楼下有动静,急忙叫醒父亲,迅速冲出去把洪某控制住。
责任编辑: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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