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龙岩新闻 产销毒豆芽 连城一男子被判刑一年

产销毒豆芽 连城一男子被判刑一年


  台海网(微博)11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李泗峰)自2008年10月起,童某便开始用A、B粉,无根豆芽素,增白粉,防腐剂等非食品原料,在连城县莲峰镇莲花村莲花塘路一租用的民房内,生产黄豆芽及绿豆芽。

  近日,连城县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这家黑心作坊今年3月11日被连城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现场查扣A、B粉各47包、无根豆芽素625支、增白剂2包、防腐剂10包及正在生产的黄豆芽20坛、绿豆芽40桶。

  经检验,自2011年9月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以来至被查获时,童某生产的豆芽销售金额累计约达156200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cbhx/2014-11-24/1337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