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漳州新闻 黄志丽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黄志丽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台海网(微博)2月3日讯 (通讯员 林晓萍 刘荫花 记者 杨艳娜)近日,福建省妇联决定授予漳州市芗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芗城区妇联兼职副主席黄志丽同志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5-02-03/1366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