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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客打架伤人 两的哥都亏大了
抢客打架伤人 两的哥都亏大了(1)
台海网(微博)4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 漫画 杨靖)因抢客,两名的哥大打出手,又因赔偿问题闹上了法院。日前,思明区法院对此案件进行调解,导报记者参与调解。
纠纷
两个月前,的哥林辰与王佐(皆化名)在湖滨南长途车站出站口,因拉客问题发生争执。王佐一拳打在林辰脸上,并将其摔倒在地,导致林辰嘴角以及耳朵被打破,腿部挫伤,经鉴定,所受损伤级别为轻伤。王佐受到治安处罚。“我是家里唯一经济来源,我这休息两个月,耽误多少事!”林辰多次找王佐要求赔,王佐回应,“我都受到治安处罚了,为什么还要给你赔偿”。
林辰一怒之下,将王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费用一万六千多元。
抢客打架伤人 两的哥都亏大了(2)
调解对于林辰来说,他因冲突而受伤,王佐需要进行适当赔偿。但林辰也有动手,存在一定过错。再者,林辰提交的索赔证据中,误工费方面并未提交相关收入减少证明,建议其按照实际情况索赔相关费用。从各项证据表明,林辰精神损害尚未达到相应等级,建议适当降低索赔费用。
对于王佐来说,他确实因此事受到了治安处罚。但林辰是从民事方面进行索赔,因此必须根据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经过调解,王佐表示愿意赔偿林辰现金五千多元,林辰同意这一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建议
因为拉客而发生打架冲突,甚至引发伤害案,这对出租车司机而言,结果都是得不偿失,告诫大家以和为贵,和气生财。
责任编辑:thbj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5-04-20/1398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