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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移民署”说明朱立伦“登陆”身分
台海网(微博)4月29日讯 据中评网的,针对新北市长兼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即将出访上海、北京,被“绿委”质疑违反城市交流名义,台湾“内政部移民署副署长”张琪上午接受访问表示,朱立伦无法将“主席”与“市长”身分做切割,依规定仍必须按照城市交流身分申报。
针对国民党主席朱立伦以新北市长身分申请赴大陆案,台“内政部移民署”29日上午召开联席审查会议。会后举行记者会表示,核准朱立伦赴陆参加“第10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行程,但不得与大陆签署协议、合作行为或缔结联盟。
张琪副表示,如果纯粹是党主席身分去大陆,属于民间交流,不至于发生问题,不过因为朱立伦现在是新北市长身分,必须守法,自然人同时具备市长与主席身分,用城市交流身分出去要申报。
至于朱立伦赴大陆,向“内政部移民署”填写内容,“绿委”质疑没有填“朱习会”等质疑?张琪解释,他在那边活动、见了谁,事实上,是大陆要管。
张琪举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湾,如果来台湾名义是观光,结果跑到户政事务所,这些不是观光内容,台湾的“移民署”当然要管。
他说,从这样角度来看上述问题,就会更清楚并厘清,市长因为市长兼有党主席身分,没有办法单纯用党主席身分去大陆,自然人无法进行切割,如果没有市长身分,单纯以党主席去大陆,属于民间交流性质,先前国民党前主席连战等人去大陆,也是如此,不至于发生认定问题。 张琪说,“移民署”同样也是审查市长身分,只是审查这个身分,不去管赖清德、陈菊是否具有其他党职身分,只要内容确实有城市交流就可以。
他说,朱立伦市长向“移民署”填写的资料,内容确实填写有“城市交流”项目,朱立伦也特别强调,他过去在担任桃园县长任内,也以同样方式去参加海峡论坛,同样具有城市交流性质。
至于民进党执政的市长,好比赖清德、陈菊等人,先前赴大陆是否也按照规定?
责任编辑:燕子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5-04-29/1405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