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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醉后遭性侵 男子判赔40万缓刑5年

  台海网(微博)5月8日讯 据ETtoday东森新闻云报道,一名在酒店上班的女大学生,酒醉后在加油站四处找人“抱抱、带我回家”,还自己坐上杨姓男子的BMW轿车,被载到汽车旅馆性交,女大生酒醒后打电话回酒店询问,才发现自己没有被带出场,而是被性侵。一审判杨男3年8月徒刑,经赔偿40万元后,台中高分院仍判3年2月,杨男再上诉。

   台中高分院更审后认为,杨男因忽略女大生的性自主权而触法,犯后已取得对方谅解并赔偿和解,女大生在和解书中表明同意法院给予杨男缓刑,经侦审程序判刑后,杨男应知所警惕,并深刻了解构成性侵害的关键因素是「缺乏同意」,而无再犯之虞,今天改判2年徒刑,缓刑5年。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sh/2015-05-08/1411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