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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使用满10年应强制检测 政协委员建议完善法律

  台海网(微博)5月12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截至去年年底,全市1000多个玻璃幕墙项目中,有301栋已超过10年。2013年底市建设局已向242栋使用期满10年的玻璃幕墙建筑业主发出告知函,仅22栋大楼主动完成玻璃幕墙的安全检测。

  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但是业主不负责怎么办?思明政协委员建议完善法律规定,加强执行力。

  设置玻璃幕墙公维金,解决费用高问题

  检测的起始费用至少2万元,特别是一些高空作业,涉及风险、人力、材料费用等,每平方米费用达到数百元,成为业主维护检测主动性差的重要原因。针对检测维护费用高,思明政协委员吕英明建议可以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玻璃幕墙的建筑,开发商应专门准备一笔公维金用于玻璃幕墙的检测和维护。此外,也可以在销售楼盘时明确告知业主,每个月应缴交玻璃幕墙公维金,如每平方米多少钱,并专款专用。

  业主不检测,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做

  业主不主动怎么办?英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雪建议,玻璃幕墙“到期”时,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业主履行检测和维护的费用,通知2次仍没有履行的话,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来做鉴定,费用则由业主承担。业主不承担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也应该给物业公司规定一个职责,玻璃幕墙“到期”前半年,应进行公示,告知业主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完善检测设备及技术,实现无损检测

  目前玻璃幕墙的无损检测技术并不完善,检测以有损检测为主,必须取下玻璃,这也成为业主的顾虑之一。因此思明政协委员建议尽快研制一套检测设备及方法,可以真正实现无损检测。

  思明政协委员魏伟建议,成立玻璃外墙安全监督机构,联合多个部门监督落实。

  市民有话说:

  上期话题《玻璃幕墙不能想建就建》

  李小姐:光污染影响市民正常生活,需强制改造,或由业主对居民给予补贴。

  许先生:大部分问题最终都是法律制度不完善,所以完善法律是关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5-05-12/1415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