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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男子为吸毒制假身份证 骗得六万元获刑

台海网漳州6月2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本网记者 黄章富)向制假“办证”人员购得一张假身份证,而后利用该假证竟顺利骗到6万元。6月1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犯诈骗罪,被芗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90年出生的程某自20岁就开始吸毒,从23岁开始先后被四次强制隔离戒毒和行政处罚,为筹措毒资,程某想到了诈骗。

2013年11月11日,程某从漳州市区某车行租赁到一部丰田小轿车,看到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主的姓名后,程某便通过联系“办证”人员制得一张与车主同名的“许某萍”假身份证,而后程某以车辆所有权人“许某萍”的身份将轿车抵押给洪某,从洪某手中骗到40000元的抵押款。

另外,程某还利用这张假身份证向杨某骗借到20000元。骗得的赃款多数被程某用于购买毒品吸食。经价格认定,被骗走的轿车价值206692元。2014年8月6日,公安机关将程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院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被害人杨毓凯、孙洪成栋共计人民币6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归案后程某认罪态度较好,取得受骗人杨某、洪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对于程某的劣迹,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

至判决后,程某未退赔赃款给受骗人,所以判决同时责令程某将赃款20000元退赔给被害人杨某,将赃款40000元退赔给洪某。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5-06-02/143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