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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铁内扎4名女子臀部 自称为发泄情绪

男子地铁内扎4名女子臀部 自称为发泄情绪(1)

朋友借钱不还,妻子提出离婚……生活的种种压力让物流公司员工孟某感到格外压抑,为寻求刺激和发泄,他竟然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在苹果园地铁站内持刀扎向4名年轻女子的臀部,在他第4次作案时被民警抓了个现行。日前,孟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女子坐地铁被扎伤

2014年12月4日,李女士像往常一样在苹果园站乘地铁去上班。“早8点,地铁站上人特别多,车一来都往车里挤。”李女士回忆,刚刚走进车厢时,她突然感觉右侧臀部一阵剧痛。“当时车上人特多,我又着急上班,而且那个部位也不好查看,我就没下车,就先去公司了。”到了位于国贸的单位后,李女士在同事的帮助下才发现自己的臀部上有一处刀伤,约有3厘米深,长约1厘米,她所穿的深色裤子已经被血染红一大片。李女士随即前往医院就诊,并报警。

从2014年11月底到12月中旬,还有多名年轻女子与李女士遭遇相同噩梦,一时间,“苹果园地铁站内有变态,专扎妙龄女子臀部”成为网络上热议的话题。

蹲守多日抓获现行

连续接到多名事主报警后,北京警方立刻展开调查,通过监控录像,很快确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在地铁站及车厢内安排专人蹲守。

男子地铁内扎4名女子臀部 自称为发泄情绪(2)

同年12月12日8时许,张女士在苹果园站乘车,上车时她下意识地向后面看了一眼,发现自己后方有一穿着墨绿色羽绒服的男子。而就在她上车的一瞬间,被该男子挤了一下,张女士顿时感到自己的左臀部有刺痛感。苦于当时车厢内人太多,自己也没有感到太大不适,张女士也没有声张。但在乘车期间,张女士用余光看到该男子总有意无意地望向自己,她便背转身去。

张女士在复兴门站下车后,便衣民警追上了她,询问其是否被扎伤。张女士赶紧到卫生间查看,发现自己臀部并无明显外伤,但衣物有划破的痕迹。民警随即提出让张女士配合调查,在派出所内,张女士见到了早上那名穿墨绿色羽绒服的男子。

经过女法医的检验,张女士裙子左臀部位置有个洞,所幸里面穿的厚裤袜没有被扎破,其左臀部上留有一个红印。

自称扎人只为发泄

民警随即对嫌疑男子进行讯问。男子姓孟,1977年出生,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起初孟某只承认自己只是用手掐捏了张女士的臀部,但民警在其身上找到一把小折叠刀,在民警调取的其他几名受害人被扎的监控录像中都有孟某的身影。面对大量证据,孟某承认了犯罪事实。

“我就是心理压力大,找不到发泄的地方,才干出这事。”案发后,孟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后悔。他告诉民警,不久前一位朋友向他借走十多万块钱一直不还,妻子一气之下和他离了婚,这让他觉得非常窝囊。“第一次干的时候我情绪特别不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想着拿刀扎她一下,然后看她咧一下嘴、挺痛苦,我就感觉有人陪着我一起痛苦一下。”不想这一发泄方式让孟某上了瘾,他共扎了4名年轻女子,除最后一名张女士外,其余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男子地铁内扎4名女子臀部 自称为发泄情绪(3)

取得谅解获轻判

案发后,孟某的家人找到4名被害人,并就民事赔偿问题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万元,4名被害人对孟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孟某从轻处罚。

庭审中,孟某对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不持异议。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孟某为发泄情绪,在公共场所多次持刀随意侵害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8个月。

(来源:北京晨报

原文标题:男子地铁内扎4名女子臀部 自称为发泄情绪

原文网址:http://bjcb.morningpost.com.cn/html/2015-06/24/content_354174.htm)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xnews/cnnews/sh/2015-06-24/1450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