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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调高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台海网(微博)7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通讯员 程雯祺)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额已调整完毕,其中上限再次调高。
这次的调整期限为今年的7月1日起,到明年的6月30日。其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14年度的5586元调整为6073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上限由2014年度的6983元调整为7592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这与2014年度一样。
此外,导报记者了解到,各缴存单位应按照上述规定,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责任编辑:缪欣芸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5-07-03/1459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