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福建要闻 省教育厅:大学生休学创业 修业年限最长五年
省教育厅:大学生休学创业 修业年限最长五年
台海网(微博)7月25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我省将在高校推行休学创新创业,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16条鼓励政策,内容涉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方方面面。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成效折算为学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同时,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转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习。
责任编辑:缪欣芸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15-07-25/1483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