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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权不能永久使用
台海网7月11日讯(记者 吴宗 通讯员 颜鹏志)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厦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出租汽车非法转让专项活动。中介公司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权、投资权、承包权和驾驶劳务中介的违法行为将成为整治的重点。
据了解,部分经营者受利益的驱使,置法律法规和政策于不顾,私下参与非法转让活动,导致非法转让黑市猖獗。而出租汽车经营权和承包权经中介店炒作反复交易后,价格暴涨,不仅使买入者承受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并最终转嫁到一线司机身上,也使政府的政策规定以及企业与员工的合同约定在执行层面遇到了极大的阻力,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影响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市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此特别提醒,厦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实行的是年限制规定,通过市场化运作、实行年限制使用的经营权不可能由某个经营者长期占有,目前通过车辆交易中介店进行的转让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山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06-07-11/15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