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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信物”遭拒 四次盗窃男方家

  台海网11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欧新蕊)已婚妇女分居期间与他人相亲,相处期间索要信物遭拒,竟心生不满,先后4次趁人不备,盗取男方家中首饰和现金,共计一万余元。日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龙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8月,漳浦县人陈某经人介绍与黄某成为男女朋友,并住进黄家。其间,陈某数次要求黄某给自己购买金戒指作为定情信物,均被黄某婉拒,竟心生歹意。

  一日,陈某趁黄家人外出劳务时,故意支开家中小孩,以洗地板为由,进入黄母房中,利用吊卡撬开抽屉,盗走了金项链一条、戒指两枚以及部分现金。得手后的陈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在接下去的4天时间里,又以同样的方式连续3次窃取黄家财物。

  黄某发现家中被盗,质问陈某无果后报警。警方通过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5-11-24/1594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