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龙岩新闻 《农妇扛大锯 闯入弟妹家锯人》追踪:监护不力 家属要赔28万
《农妇扛大锯 闯入弟妹家锯人》追踪:监护不力 家属要赔28万
台海网12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贵荣 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袁英)大中午,山村里一农妇张某扛着锯子,闯入同房族弟家,用锯子锯弟妹,致其死亡,许多村民目睹凶残一幕(导报去年11月曾报道)。去年,这一惨案就发生在龙岩上杭才溪岭和村。嫌疑人家属称,女子或因压力大,出现精神异常。
事发后,被害人家属以对方丈夫未尽到监护职责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近日,龙岩上杭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嫌疑人丈夫李某赔偿被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合计283000元。
据悉,2002年10月张某与李某结婚,婚后双方一直共同生活。2014年11月,张某认为邻居王某要害其一家和周围几家人,持铁皮锯到王某家与之争执,张某用锯子锯王某头颈部和腰部,王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4天后,在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下,李某支付10万元作为王某的丧葬费。
今年3月,经司法鉴定认定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疾病发病期,在病理症状(幻听、被害妄想)支配下实施作案行为,丧失实质性辨认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需承担刑事责任。5月,上杭法院作出对张某的强制医疗决定。
王某家属认为李某作为张某配偶,未尽到监护人之责,应承担侵权责任,承担张某杀害王某所产生的各项损失,上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张某的配偶,为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其未尽到监护人管理和监护责任,以致张某持铁皮锯杀人,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cbhx/2015-12-04/1603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