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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人“一脚”换来10年刑期

  台海网12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通讯员 林音 艳芳)“我当时只是想把他们的摩托车拦下来才踹的那一脚。我和他不认识,没有恩怨,我没有想到他会死,这真的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对不起,对不起……”法庭上,陈某飞跪在被害人罗某龙的母亲面前泣不成声。经龙岩新罗区检察院指控,近日陈某飞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1月15日23时许,陈某飞和陈某煊等人分别驾驶四部摩托车、助力车,途经新罗区九一桥时,看见被害人罗某龙驾驶助力车,后座载着陈某煊的前女友林某蓉。

  随后,陈某煊和陈某飞等人驾车追赶罗某龙至新罗区罗桥西站红绿灯处时,陈某飞用脚踹罗某龙正在行驶中的助力车,致使罗某龙和林某蓉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罗某龙当场昏迷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罗某龙第5颈椎体爆裂性骨折、第6颈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椎管狭窄致颈髓受压损伤导致四肢瘫,其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一级。

  6月28日,罗某龙在四肢瘫后,因重度营养不良,四度褥疮形成、感染等并发症,导致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cbhx/2015-12-25/1620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