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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狼”侵犯“七匹狼” 批发商被罚2万元

  台海网12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杨达)近期,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扣了一批涉嫌侵犯“七匹狼”注册商标的服装商品,批发商被罚2万元。

  这批品名为“刁狼”的服装商品,为海沧区新阳某百货店售卖,印有“狼图形”,也印有中文“刁狼”,还有“TRICKYWOLF”英文字母标识,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七匹狼”驰名商标基本相同,其内外包装均与“七匹狼”同类商品类似。

  由于“七匹狼”驰名商标使用范围较广,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因此,这批刁狼服装容易引起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来源的混淆。

  该百货店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来源,免于行政处罚。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追根溯源,将该批商品的批发商作为当事人展开调查,最终,对批发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并没收涉案商品。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5-12-29/1624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