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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番五次拒付工人工资
台海网1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实习生 王婷)因资金周转困难,家具厂老板支付不起工人工资,造成信访不断,最终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工人拿到了工资,但该厂两负责人已构成犯罪。
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州某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具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汪某、姜某同时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2万元、1万元。
经查,汪某在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开办一家具公司,而后聘请姜某实际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2013年,公司雇请30多名工人进行生产经营。后因资金周转紧张,导致从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拖欠工人工资共计657380元。后在有关单位的多方协调下,该公司才筹资付清所拖欠工人全部工资。
2014年,该公司向银行贷到款后,又组织生产,后又因资金周转不畅,再次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再次上访。有关部门多次催促汪某无果后,公安机关正式刑事立案,汪某、姜某随即主动投案。之后,汪某再次筹资,付清其所拖欠的工人全部工资。
责任编辑: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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